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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dra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21-02 | 最近登入:103-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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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結婚七年,無小孩。近日男方疑似外遇,目前只有發票等間接證據,但小三疑似已有身孕,因此男方急於辦離婚。不過男方目前無存款,且多年來無帳面收入(跑單幫收現金),女方有穩定工作收入(年薪約70萬),且薪水全交由男方處理,男方不但將女方的薪水全花光,還用女方的名義借貸約280萬(因女方有工作較好申請貸款),總計雙方財產如下: 1. 男方家長"婚前"購買的房屋(男方名下,無貸款):市價約450萬 2. 雙方存款→幾乎為零 (全被男生拿去投資) 3. 信用貸款:280萬 (借款人為女方) 若依照法定財產制,目前狀況,女方是否無法請求任何賠償?現在男方還是堅持無小三,只是夫妻"協議"離婚,請問女方是否應該堅持不離婚,蒐集證據並提告?(拖到小三的小孩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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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