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22-02 | 最近登入:103-22-02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請問各位大律師: 小弟在102年12月31日傍晚5點多和甲方發生車禍! 事發經過: 工作需要不小心把貨車停在馬路上(行車道路)(熄火狀態)造成對方迎頭撞上 機車卡在貨車裡,人受傷。當下我馬上報警叫救護車!等現場處理好之後前往醫院探視狀況並包慰問金! 對方左小腿挫傷,右手掌打石膏,下巴挫傷!並開車送對方回家! 隔天帶禮物去對方家探望傷況!對方說無大礙! 而後來也請公司保險員去聯絡談和解! 甲方說修車+無法工作 要賠8萬8 而我方保險員則認為價格太高~要等"道路事故研判表"出來再看責任歸屬! 除夕當天有向甲方告知,警方說:"道路事故研判表"要2個星期左右才會下來!我收到一定馬上告知!!! 而昨天103.2.21我還去警察局問怎沒收到!警方說要等1個月才會掛號寄給我!昨晚也將警方回應傳簡訊告知甲方!今天卻打電話給我說我都不處理沒誠意!只去過她家一次並打幾通電話這樣!並說星期一要寄"存證信函"給我! 請問現在我該如何處理? 等"道路事故研判表"在裡他? 還是在去她家探望? 我個人是想說去她家探望對方想跟我私下和解不透過保險員和解!!!
瀏覽:824
日期:103-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