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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紫嫣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03-03 | 最近登入:103-2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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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生跟小三約會,跟蹤的我盯著二個多小時,最後,我上前要開車門,也請他開車門。豈知,很過份!根本不開車門跟我解釋與交待,我從車子前繞到隔壁小三座位要求開車門,我先生不管我拉車門是否危險,即快速駕車肇事逃逸,我去醫院急診腦震盪住院三天,公共危險罪會成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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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