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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snow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03-03 | 最近登入:103-21-06
搜尋結果:共 1 頁,7 篇文章
目前我的狀況確實需要一位擅長與黑心房仲過招的律師 但本人深信人是需要有誘因才會好好打官司 所以希望找到一位接受後酬的律師 還請有興趣及信心的律師可以與我聯絡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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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6-06
因為很喜歡來自星星的你 有天逛拍賣發現到賣家寫到{?韓國連線 來自星星的你 千頌依 v字撞色大空間手提包} 2000元 看起來跟連續劇中的一樣 沒想太多 就立刻購買了 因為我以為是真ㄉ 結果背出去 朋友跟我說那是假的 質感差 聯logo都不同 只有包包樣式很像 當場非常丟臉 聯絡賣家 對方說這便宜本來就不會是真的 還說他們沒有說是哪牌 所以跟他們無關,想請問 我可以告他們詐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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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6-04
我們的房客(公司行號)不繳房租已經達兩個月 終止租約後對方仍不肯搬遷 對逾期仍舊居住於我的房子內 是否可以針對其負責人訴訟不當利得(居住不付房租) 因為他們公司沒有資產 所以要是我告他們公司 最後一定任何錢都拿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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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6-04
律師 因為對方欠我錢,結果我發現他在網路上販賣仿冒小香的手機殼,所以我想要藉此跟他說若是他再不還我錢,我就要檢舉他侵害商標權,請問這樣我會有恐嚇他的問題嗎??  另外 小香手機殼應該真是犯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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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5-27
我父親的房子出租給一間仲介公司,由於對方以各種理由積欠房屋,所以彼此有存證信函往來,最近他寄來的存證信函中,居然把我於去年年底至他們公司檢視裝潢的監視器照片截取出來放於存證信函中寄給老父,威脅提告子女,請問律師,他可以這樣任意的結取我的照片嗎?未經我同意是否有肖像權的問題呢??因為對方十分可惡 所以想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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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5-27
 過了幾天的思考,又有新的問題想提問律師大人,懇請回覆 想問,面對這樣的房客,目前我想很多最後覺得似乎我只能以消極的方法來解決,才是成本對我來說最低的,是這樣嗎? 我只能消極的等待對方不繳租金達到法定期限通知對方終止租約後,起訴他遷讓房屋及不當利得,是這樣嗎?不知道在這期間我會不會有何風險呢?有沒有我想不週全的地方呢? 另外 起訴不當利得(住在裡面不繳房租)可以針對個人嗎?因為公司沒有資產我打贏了也沒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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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3-09
我與房客簽約10年,目前剛入住對方也裝潢完畢,簽約時是以原狀交屋,而現在房客說他當時裝潢時換的大門5萬,換的水槽2萬,加裝浴缸2萬要求我們出(都已經先施作才跟我們要錢)當然我們不願意,因為從沒有同意過東西也沒有壞只是舊了,但他們就自己不付房租了,所以現在他們就自己從房租中扣掉九萬元,由於這樣他們並沒有積欠超過兩個月,目前就只是少繳九萬大約一個半月的租金,這樣我們應該怎麼辦呢?當然他們都有提出一些藉口來要求我們支付,1  大門 他說因為我們房東負責修繕廁所時太吵,依照大廈管理條例我們必須換門˙(但我有打去問主委 他說他們絕對沒有這種要求,另外我當時修洗手間時明明就還是舊有的大門,但最重要的他根本沒經過我同意) 2.水槽 這部分是當初簽約時有寫到要提供一個水漕,我們也提供了一個放至陽台的水漕 但他們看到不滿意就拒收,之後他們還叫我幫他們安裝熱水管至陽台,我表明不要,但他們最後就變成這樣,直接自己加裝一個帶有瓦斯爐的流理臺在我們的陽台,也叫我出錢,扯~~ 3 浴缸是因為之前浴室有漏水,後來整室重做就沒有加裝浴缸了,這部分原先一開始是想請房客的裝潢公司一起做,所以討論後有請他們提供估價單,但太貴所以舊換我們的水電工,當時討論後他們出具的估價單上明明就寫著浴缸打掉鋪磁磚的,現在又翻臉不承認。 問題: 請問律師大人他們這樣的要求有合理嗎?難道都沒有辦法制裁他們嗎?我們家為了這個房客已經全家都烏煙瘴氣了,大家心情都很不好,媽媽都快憂鬱症了,也因為此瘦了好多,希望律師大人可以給我們一點建議,謝謝 以下還有一些問題 1.雖然租約有公證可以強制執行但是因為他公司並沒有資產,所以看來是無法強制執行,所以我們應該怎麼辦呢?有律師說只能打官司,但是就算贏了他沒有資產那我們會有錢拿嗎?有債權可以延續多久呢我們應該如何處理呢?有看書上說可以拍賣動產 有嗎?比如公司電腦嗎? 2.我有看六法全書,租金追溯期只有五年,但是我們的租期為十年,所以看起來似乎無法直接從押金中扣除,那所以 要是我們提出訴訟如果我們贏了,那這9萬事會變成債權還是一樣是積欠租金呢?(因為我們有想過他們是蓄意不繳租金,未來他要是營運不善是有可能再不繳房租,但是一定又是用諸多藉口)我的問題是比如他目前欠繳一個半月,那未來他要是再欠繳超過半個月我就可以直接趕他走嗎?法官會認定說因為租期過長如前面敘述,所以對方不可以主張由押金中扣除嗎?那萬一是五年後才開始又不繳房租,我是不是要忍耐到四個月才可以提告呢? 3.要是對方不繳房租我提告他,那在訴訟期間他又持續不繳房租,訴訟時間萬一 一年他不就一年都不繳房租,又因為他的公司並沒有資產,所以 我根本拿不到錢就等於白給他住呢?或是我可以要求負責人或代表人支付呢?(畢竟他實際有住也有辦公阿也是有利益所得的)這根本就是詐欺 4.若是對方又以其他藉口不繳房租(超過兩個月)那我們訴訟後,法官會認定他不繳就應該搬走嗎?還是會同意他的藉口讓他直接扣抵房租也讓他繼續住下去呢?比如 他這個月又說因為他換了窗戶5萬他叫我們出,我們不要他就直接扣,那最後訴訟後法官要我們一人一半,那我們就變得要支出7萬他們支出7萬,那7萬就變得沒有超過兩個月12萬租金,所以他就可以繼續住嗎?還是會是契約解除或終止 我們另給他7萬? 5.還有訴訟時須先由起訴者支付裁判費那比如我先支付,若是之後我勝訴了,但他們公司沒有資產他要是不付我錢,那我不是整各虧很大(不繳的房租+裁判費+律師費) 6.另我有買租屋法律手冊來看,有一些不甚了解,希望律師解釋一下。 (1)契約終止與契約解除有何不同 (2)契約解除之效力:契約之效力因解除而溯及之消滅,未履行之債務當然免除,以履行者,因無法律上之原因,而生不當得利反環之問題。契約解除後之法律效果,依民法第259 260 261 264 265 266 267的規定行使,主要為回復原狀的義務。---所以該不會我告贏他,他就不用履行債務吧? 另外當時簽約時有寫依當時使用原狀歸還 (3)若訴訟,裁判費會是多少呢?因為雖說是租金60000元*12月*10年*1%=約七萬但 基本上照這樣的房客 我真懷疑我能拿到多少租金耶~這種算法我覺得不甚公平
瀏覽:962
日期:103-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