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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James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06-03 | 最近登入:106-05-02
搜尋結果:共 1 頁,8 篇文章
不好意思,借版主的問題!!因為我也有想同的問題想請教!   我們不想被入監服刑的父親找到。   我們有A地址,父親不知。   另一有B地址,父親已知   但我知道三等親內好像可以去戶政機關自由查詢。我們可以將戶籍都牽到B地址(父親已知)   讓他無法查到A地址嗎??還是只要有記錄父親都查的到呢??   先謝謝各位律師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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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3-10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刑事   -------------------------------------------------------------------------- 謝謝房律師的回答!! 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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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3-08
測試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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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3-07
各位律師您好!!由於家中曾有家暴事使想請教各位幾個問題,先敘述事由:由父親酗酒,母親從我們有印象開始就受到父親家暴的威脅,但母親為小孩長期的隱忍,等我們三兄弟上了國小,國中後會開始護衛母親,但也同樣受到歐打及家暴虐待。等到我們都成年出社會後情況轉為成精神虐待,家中無幾日是安寧的,長期我們都一直開導父親,希望有日他能理解過過人生後半的好生活但仍然無法...。直到某日父母親二人開車外出,二人起來口角。父親居然用預藏兇器殺害母親(看起來是預謀的),然後再開車衝撞。所幸被路人報警所救,之前父親被以殺人未遂及重傷害判刑確定,需服七年多刑期,而母親也訴請離婚成功。如今父親他刑期過半即將假釋出獄了,想請教: Q1_由於父親從小家暴的資料(錄音帶,驗傷單...等)都已不在了,只會有鄰居及其他親人等人証,請問若我們若主張民法1118-1條來要求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在只有人証的情況下有機會成功嗎??(比較無法証明父親沒有扶養我們,只有虐待及家暴等...行為)  Q2_同上,父親殺害我母親是事實,我們可以主張民法1118-1條第一項一、對負扶養義務者、其配偶或直系血親故意為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身體、精神上之不法侵害行為。 雖然主要受害者是我母親,但孩子們能依此項要求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嗎?  Q3_由於父親在監所有跟社工提到錢的問題,也許是要我們三兄弟每個月給他錢。請問在父尚有謀生能力未危及生命之前我們是否可以拒絕?另外有扶養義務的是我們三兄弟若我們將名下存款及資產全都轉到老婆名下,在對於未來上法院作扶養能力評估時是否有幫忙?(減輕更多扶養金錢及義務) Q4_目前我們已搬家,但父親出來後還是有可能查到我們的戶籍資料知道我們的住所。我們能先作什麼動作預防嗎?譬如:警局備案 / 向法院提出他不可以接近受害人(即我母親)等等...作預防。以保護我們的人身安全及未來可能上法院的証據? Q5_以我們的情況,我們仍然是先等父親提出盡扶養義務的訴訟,我們再提出免除/減輕扶養義務的主張嗎??何者先後對我們較有利!!再者他對我母親因為殺人未遂被判刑,他可以提出要求我們盡扶養義務嗎?甚至告我們遺棄罪嗎? 以上問題有點多,先謝謝各位律師。這些事我想信以後都會走司法交由法院來裁決,所以我想先作好準備。畢竟這個家是我母親用命去換回來的寧靜,我真的不希望再被我父親干擾到我們及我們周遭的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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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3-07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可主動提出確認扶養義務不存在的訴訟,法院判決後,你們就沒有民事扶養義務,也不會有刑事遺棄罪的問 ... (恕刪) 謝謝黃律師。 所以立基點是因為父親殺害母親條件下。子女是符合民法1118-1條款,可以減輕/免除扶養義務的對嗎? 可以主動提出也是因為事實明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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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3-07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依據民法1118-1的規定   ------------------------------------------------------ 謝謝~謝律師的回覆!! 如果無法免除/減輕扶養義務,針對遺棄罪的問題那我們是否可以主張刑法第294-1條。 因為父親因殺人未遂及重傷害判刑七年多而不罰呢?? 第294-1條 對於無自救力之人,依民法親屬編應扶助、養育或保護,因有下列情形之一,而不為無自救力之人生存所必要之扶助、養育或保護者,不罰:一、無自救力之人前為最輕本刑六月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之行為,而侵害其生命、身體或自由者。二、無自救力之人前對其為第二百二十七條第三項、第二百二十八條第二項、第二百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二百八十六條之行為或人口販運防制法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之行為者。三、無自救力之人前侵害其生命、身體、自由,而故意犯前二款以外之罪,經判處逾六月有期徒刑確定者。四、無自救力之人前對其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持續逾二年,且情節重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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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3-07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因為你爸對你媽有不法加害,可以主張免除撫養 謝謝黃律師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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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3-07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您可主動提起確認訴訟亦可待您父親對您提告主張時,再提出減輕或 ... (恕刪) 先謝謝房律師的回答。 請問律師依我的情形主動還是等我父親提出再作動作比較有利呢?? 畢竟遺棄罪是公訴罪,會不會等到父親提出遺棄訴訟時孩子們會更難處理!? 謝謝律師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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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