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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11-03 | 最近登入:104-23-09
搜尋結果:共 1 頁,3 篇文章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依法經勸導不聽之後,縣市主管機關可以開罰。 ... (恕刪) 曹律師您好: 再次請教: 1.正確的主管機關是哪個單位?我是向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使用管理科 陳情 ,單位正確嗎? 2.主管機關會主動開罰嗎?還是我必需要進行什麼動作才會開罰? 3.引用公寓大廈管理法第33條合適嗎?  (公寓大廈外牆面、樓頂平臺,設置廣告物、無線電台基地台等類似強波發射設備或其他類似之行為,設置於屋頂者,應經頂層區分所有權人同意;設置其他樓層者,應經該樓層區分所有權人同意。該層住戶,並得參加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陳述意見) 4.未來他們還想在頂樓裝置探照燈,提高廣告費用,如果沒有頂樓住戶同意,他們是不是也不能裝設呢? 5.我接下來的順序是不是看主管機關有沒有開罰,如果不罰,我再寄存證信函給管委會要求處理,管委會還是置之不理,就可以向法院狀告管委會? 謝謝您撥空回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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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9-23
您好: 大樓管委會未經我家同意就同意讓建商的廣告釘在我家外牆上,為了避免日後因為漏水引起糾紛,所以向桃園市政府建管處陳情,今天收到他寄給管委會的函,內容都是相關等等法條,並沒有強制管委會必需得到住戶同意,如果管委會不予理會,請問我下一步該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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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9-17
對於管委會一直不處理揚水馬達造成的噪音我該如可處理? 1.協調失敗 2.因為揚水馬達打的時間不定,所以無法約環保局來檢測 但因為實在造成居住上的安寧 所以請求法律面的解決方式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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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