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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小姐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17-03 | 最近登入:103-2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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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103年1月建商甲買了我的鄰地,但因建商始終搞不定他的鄰地地主乙,因此無法取得道路通行權,導致無法蓋房子(此通行權地為8米寬之計畫道路用地,但還是屬私人土地,坪數約30坪上面有用鐵皮蓋車庫),3月初建商來找我談是否願意一起來打通行權官司,1.因建商解釋說較多的地主加上地主的土地面積一起打通行權官司可取得較大的通行權面積,這樣的說法是正確的嗎?2.建商有說若我不參予聯合打官司,將來官司打贏了只有建商可以取得通行權,若我的土地將來要蓋房子還要再打一次通行權官司嗎?3.若我有參予打官司,那將來的通行權補償費,會依有打官司地主的土地面積的大小來分擔補償金嗎?通常補償金是如何計算的?那是一次付清還是分年給付4.若建商直接買斷這塊30坪計畫道路用地,也蓋好房子鋪好柏油也讓新住戶可以通行,鄰地的我若將來要蓋房子是否可以申請的到建照資格,還是需要再對建商打一次通行權官司?補充說明:該8米計畫道路目前是先貫穿我的土地再來是建商甲再來是地主乙的土地,最後才是接到大馬路,還未徵收,也沒鋪柏油,目前無法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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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