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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khmet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22-04 | 最近登入:103-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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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我是職災勞工,因為職災所以需要休養三個月,公司有幫我加保團保,也有幫我申請職災傷病給付(缺資料還沒審核過),職災給付申請表上面有要勾選支付”全薪”,”半薪”,”不給薪”,這些表單都是公司處理所以我也不清楚公司是勾選哪個選項,當初出院時是公司結清所有的住院醫療手術等等費用大約8萬元,而這休養三個月的薪資到目前我也一毛都沒拿到,目前正休養到第三個月打算辭職不做,但最近有發現到雇主除了勞保投保薪資低報外(我月薪23000公司投保19200),還有雇主應該幫員工提撥的6%提撥退休金也是每個月從我薪資裡面扣除但公司本身一毛都沒出過(已去個人提撥帳戶查詢過),現在雇主的意思是團保理賠下來的理賠金可以拿去抵充雇主的責任,也就是說我這三個月的薪資就是從團保裡面扣除,當初出院公司先結清的醫藥費也要從團保裡面歸還給雇主,然後勞保局申請的職災傷病給付也要歸雇主所有,但這也是在老闆有支付我全薪的情形下這筆職災給付才能給雇主抵充,我是有聽過團保因為是雇主出的保費所以理當可以讓雇主抵充他的雇主責任,我也知道申請職災傷病給付是給付投保薪資的七成,那剩下的三成甚至不足我原領薪資的部分也都是雇主要負擔,例如:投保薪資19200的七成13440那不足23000的差額9560就是雇主要負擔的部分,我的問題如下 一:請問雇主說團保可以拿來抵充他應支付給我的薪水也就是每個月扣23000起來當作他已經給我全薪了,所以理當申請下來的職災給付就要歸公司所有是這樣嗎?還是說所謂抵充雇主責任的部分是雇主只能抵充我薪資不足額的部分也就是職災給付13440到23000中這不足額的每月9560只有這部分是雇主可以抵充,那這樣也等於公司沒給我全薪所以理當職災給付的每月13440是可以歸我個人所得是這樣說嗎?那公司先前結清的醫藥費我也要從團保裡面扣還給公司嗎?還是說這筆醫藥費可以去跟勞保局申請職災醫療退費再退還給公司?因為當初職災發生的當下我是用健保身分去掛急診的。公司有幫我申請職災給付,但是有沒有申請職災醫療退費就不清楚了。那該抵充的抵充完了該還公司的也還了,那假使團保理賠金還有餘額那剩下的餘額是該歸公司還是歸我呢? 二:因為我薪資都是用轉帳入戶頭的並不是領現金,公司也沒給我薪資明細表,請問如果我要拿我的戶頭存摺去舉證公司勞保薪資低報跟提撥金6%公司沒提撥這樣有辦法舉證嗎? 謝謝各位律師大人的幫忙,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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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