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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喬伊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16-05 | 最近登入:104-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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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頂尖睿智的律師,您們好: 我目前在打監護權官司,訪視社工因為兩造爭執不休,建議法官找程序監理人來作裁定。我是公立國中正式教師(15年),小孩男的,從出生我在照顧,目前3歲,對方去年帶走小孩,我提出假處分,法官目前裁定我一週照顧小孩4天,對方3天,我已作好「小孩照顧和教育計畫書、平日照顧原則、作息列表、養育基金計畫書、從出生到3歲照片集錦冊」,也積極參加幼兒教育和親職教育的課程,目前對我最不利的是我的支援系統,我父母一週只來二天,幫我帶孩子,我只有一些他們和孩子互動的照片,而且對方會教小孩說謊(如:媽媽壞人、媽媽打我,我不要媽媽) 請問律師大人,在程序監理人來訪視之前,我可以怎麼努力呢?有哪些事情可加強準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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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