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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07-06 | 最近登入:103-07-06
搜尋結果:共 1 頁,3 篇文章
請問如果在臉書上收人他人私密的訊息內容是有S嗎、要元嗎 這是否違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9條規定:「以廣告物、出版品、廣播、電視、電子訊號、電腦網路或其他媒體,散布、播送或刊登足以引誘、媒介、暗示或其他促使人為性交易之訊息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如果不舒服可告性騷擾嗎?構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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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6-07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警察局檢舉對方有觸犯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9條規定,若對方不斷 ... (恕刪) 你好,有人跟我說兒童與少年性交易條例  必需要未滿18歲 所以不構成 也有人說跟有沒有成年一點關係都沒有 有這兩種說法,到底誰是正確的呢? 另外,如果他沒繼續騷擾我但是"要援嗎"我要怎麼檢舉他@_@?直接去警察局?要印下來還是怎樣嗎?沒處理過類似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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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6-07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對方這樣的行為應該構成犯罪,但是性騷擾部分不太會成立 不好意思,我不太懂甚麼叫應該構成犯罪耶,是無法確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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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