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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布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19-06 | 最近登入:103-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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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4/18早上上班時騎車發生車禍
我是直行摩托車 肇事者是對向欲左轉加油的汽車*(路口是閃黃燈號誌)
我騎車時(兩線道)左前方有一台小貨車 我騎在小貨車的後右方
莫名其妙的還未經過號誌時就被撞飛...撞擊點位於我機車的後左方
因手機在車廂所以肇事者載我送醫 可是對方要求不要報警處理
但加油站員工有報警 警方到醫院做筆錄 我全身擦傷多達13處 請假半個月
事後肇事者有來我們家協調 說自己全權交給保險公司負責 事後根本不過問
因為我要求要醫美除疤 保險公司要等傷口完全癒合才願意協調 拖了快兩個月
事後保險公司因事故表內容:
對方是 轉彎車 未禮讓直行車先行
我方是 行駛時 未注意前方車況
只願意賠償請假薪資1萬1車損3萬8的七成 外加心靈損失2萬 共5萬
對方保險公司說如果我對賠償金額有疑慮的話他們也沒辦法 叫我自行去提告
還說車禍賠償的比例是肇事者七被害者三 這是公司認定的 (我非常的不同意)
請問我該怎麼辦? 昨天已去警局作提告筆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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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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