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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祥岑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10-07 | 最近登入:103-12-07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事情是這樣……六月初我至一家餅店工作,因工作內容與方式與我應徵時有出入,加上壓力過大,在七月初向老闆口頭提出離職,當時老闆回覆(回家考慮真的不做就隨緣),隔日我請另一名也要辭職的同事代我填寫一份離職單,領薪當日聽見老闆怒罵我們不誠實還有偷竊,原因是該名同事未經同意自行至辦公抽屜拿取離職單填寫,領薪發現公司未幫我們加保勞健保還有要扣訓練費用,我告知要請勞工局介入最後補發給我們,現在經由在職的員工告知,公司布告欄有貼公告……內容是說我與另一名離職員工涉嫌偷竊將保留法律追訴權,同事有拍照傳給我看,同事們一直打來問我情況造成我很困擾,公告說我偷竊的時間我並未進公司,請問我能對老闆提告嗎?還有幫我代寫離職單的同事這樣算違法嗎?請律師幫忙解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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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