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小玉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16-07 | 最近登入:104-30-04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想請問律師,
夫妻共有一房屋的所有權,但是已經離異20多年,
女方住在這房子已經20多年,水電、地價、房屋稅都由女方繳納。
男方早已在20多年前就遷出戶籍,有自己的住處,
最近男方的住處有房屋糾紛,要把有些東西(家具、雜物..等)放在女方家。
他說有房屋的所有權,他有權把他的物品堆放在這裡,
物品之多會影響生活空間及品質,請問女方有權拒絕嗎?
已經20多年這樣子生活,有成立所謂的分管契約嗎?
還是可以向他收租金,但必須分一半給他?
先謝謝各位律師的建議..
瀏覽:447
日期:104-04-30
想請教律師:朋友跟她母親及哥哥住在一起,
她母親年事已高,有失智症及糖尿病已無法言語恐來日不多,
為了母親名下的透天厝房屋談判破裂,
(哥哥想要一整棟的透天厝,只想讓她妹妹拿剩餘金錢2百多萬)
談判破裂後幾天,她的哥哥對她說,
握有她近年有接外包工作沒報稅的證據,要求她給封口費,不然就要檢舉她逃漏稅。
多日拿此事騷擾我朋友,請問律師,這是否成立恐嚇威脅?是否為刑法的恐嚇取財?
另外,我朋友已經不堪多日騷擾及威脅恐嚇,但他們住所現是在她母親名下~可以針對此事申請保護令,讓她哥哥不得接近騷擾嗎?
先謝謝律師的回答~
瀏覽:832
日期:103-07-16
第 1/1 頁
- 1
共 2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