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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宏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18-08 | 最近登入:103-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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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一下!! 因前陣子有吸食安非他命與K它命的習慣!!
開了一張搜索票與拘票 上面是槍砲彈藥管制條例與毒品危害防治條例!!
警察在我房間搜到二級安非它命純質淨重36公克左右三級毒品21公克左右與三級毒品FM2純質淨重0.7公克左右!!與兩台電子枰秤!
今天去開了第一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傳喚通知的!告訴了我的檢驗報告!!
並告訴了我以毒品危害防治條例第11條第4項起訴!!
回家用了電腦查才知道罪名是5年以下6個月以上!!
想請問一下!!因為我那時的確是購買回來自己吸食用的!只是一次量拿多了點起來!! 我也沒有任何販賣給他人的罪證!! 當天被抓還飭回!! 請問這一條吸食而持有是否觀察勒戒完就沒事了呢?還是要面對那麼重的罪刑? 麻煩告訴我一下!! 謝謝!!
瀏覽:878
日期:103-10-06
回覆 健宏 的發言內容:
想請問一下!! 因前陣子有吸食安非他命與K它命的習慣!!
開了一張搜索票與拘票 ... (恕刪)
容後補上我是毒品吸食初犯
瀏覽:878
日期:103-10-06
打電話來說叫我去分局領通知書 叫我下午四點過去!! 請問我這樣是該不該去呢? 電話裡我有問他是甚麼事情 他也沒明說!! 如果無故不到場會怎樣嗎? 可以叫家屬去代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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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8-18
回覆 馬克 的發言內容:
分局通知的文書應是法院文書,建議還是親自去領取,以免涉刑事案件通知不到有較重的法律 ... (恕刪)
謝謝回覆!!
瀏覽:908
日期:103-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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