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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李阿杰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29-08 | 最近登入:103-14-11
搜尋結果:共 1 頁,5 篇文章
某縣某xx選舉候選人,因為被對手用我家父親死亡的事情製作文宣指導xx候選人,而xx候選人卻在xx報紙跟開記者會,公布我們所簽公文(政府核定機密文件)及當初所理賠金額數字,及我父親死亡證明部份,因為我們簽的文件,有地址、電話、身分證字號、簽名、蓋章。 請問我們該如何自保我們!? 我們可以向雙方提出告訴嗎!? 選舉選他們的就好...無緣無故把我家的事情被公告出來,莫名起妙平靜的生活被他們打亂,四處謠言叢生...我家小孩在學校還被老師問,被其他家長問搞什麼東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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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11-12
事情是這樣的,我跟我未婚妻住XF後在今年8月13號發現浴廁天花板漏水隔日就跟社區總幹事聯絡,到8/23號才跟總幹事及社區水電師傅約好時間來看漏水及檢測維修責任歸屬(8/14~8/23都有在催促總幹事聯絡社區水電過來看)約檢測時間為8/27號(8/23日一直打給總幹事他才給我們社區水電師傅電話我們才有辦法跟水電師傅聯絡,因8/25、8/26社區水電去外縣市施工所以約8/27號過來檢測),而在8/23號晚上睡覺時才發現漏水已漏到臥室天花板並且漏在床鋪,發現後就馬上作防範水在滴落在床鋪上的設施(用臉盆接漏水) 8/24催總幹事可總幹事休假。 8/25我們在跟總幹事聯絡,並且告知漏水情況變嚴重,請他快速來看及連絡樓上屋主(總幹事給我們樓上屋主聯絡方式)。 8/26總幹事打給我們說聯絡不到樓上屋主。 8/27社區水電師傅來看、總幹事爽約未到,社區水電師傅確認說是樓上屋主漏水樓上屋主須修復(水電師傅說浴廁天花板有壞掉情況),後我們知道確定樓上問題就馬上打給樓上屋主,後樓上屋主過來看漏水狀況並且拍照說他會修復及負責。 9月底樓上施工好也處理好漏水狀況,準確修復好時間不知道,因9月14~9/27,我跟我未婚妻因工作出差(有告知樓上屋主及水電師傅我不在時間而兩者皆說不影響施工)而9/27回來才發現浴廁地上有汙垢詢問下才知修復好了。 10/1號跟樓上屋主約10/4號談後續修復家具及天花板事宜,可樓上屋主因上班而改10/7日。 10/7在早上在總幹事辦公室談,協調不合(天花板部分樓上願意修復、可床之損壞不願修復)而當日下午我們在約見面談,後它們就以折舊率下去算說只賠2萬多...可床都修復費要7萬(廠商大約估算)..而協調破裂再約10/14日鄉鎮調解會見面。 10/14鄉鎮調解會的調解員一直不聽我兩方談話也不去聽及了解,一直跟樓上屋主說有折舊率,而我方認為我床放在家裡面是他弄壞就該修復,而非我們該當冤大頭東西被用壞還要付錢修復,固沒有共識所以調解失敗。(樓上說漏水是它們沒有錯他們的錯,他們願意修復天花板部份而床部份要釐清好再談修復金額而修復金額要以折舊率下去算。 10/18用"賴通訊軟體"跟樓上告知浴廁天花板及房間天花板須請專業人士過來檢測及修復,後來床的部分請他將床送回廠檢測在請廠商估價修復費用在依比例原則來談分擔的問題。 後樓上屋主回應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0條第1項、第12條,定有明文。樓地板屬專有部分之共同壁及樓地板或其內之管線,其維修費用由該共同壁雙方或樓地板上下方之區分所有權人共同負擔。舉證非我方之責任,我方已展現相當之誠意,就已發現之漏水處進行修復,此為考量鄰宜之情,並非認定責任歸屬於我方;目前雙方就樓地板(專有部分之共同壁及樓地板或其內之管線)漏水事項之無論修復或損害賠償存在基本上之認知差異,建議雙方可各自論述,申請簡易法庭進行判決。 ※社區自建立以來就哪戶供水管漏水,該戶就該負責任維修,社區已建立近20年 近二十年來都是這樣處理的 而現在我們被此事件煩到...很煩 證據我們也不知道該如何準備 也沒有認識相關部分律師 訴狀我們也不知道該如寫 請問律師我們此事件該如何處理!?如何準備證據,如何準備訴狀..謝謝 而如請律師寫訴狀費用多少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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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10-30
謝謝兩位律師回答,目前協調對方堅持說他們漏水所造成我床的損壞,他們要以所謂的折舊率下去賠2萬多的修復費,難道我就只能吃虧嗎,放在家內的床被樓上的漏水用壞我還要出錢修復…難道不能都給他們賠嗎!?他們還堅持跟我說法律判也是以折舊率去算的,我也是要出錢去修復的…如走上法庭,誰輸贏面較大!?誰該付律師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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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10-16
小弟住在一棟有16樓公寓住在9樓,而公寓年紀大概17年左右了,事情是發生在今年8月份至今 事情是這樣的,小弟住九樓在8月中時發現樓上漏水,漏到我們浴廁天花板滴下來,後來我們就請社區的總幹事連絡社區水電師傅來檢驗及連絡樓上住戶,可事情過好幾天卻都好無下文,後來連我的臥室也開始漏水滴在我床上我也馬上做防止水滴到床上的動作(用垃圾袋鋪床、用水桶裝水)還有因為小弟家裡...小間沒有地方可以移床,小弟的床也是無法立高因為立高床會軟下來會壞掉,又這樣過了好幾天(我們在這幾天天天跟總幹事連絡請他幫忙)後等到我們休假日時我們特地去找社區總幹事請她當場幫我跟社區水電師傅聯絡還有跟樓上屋主聯絡請她下來看,後我們在社區水電師傅確定是樓上漏水,並且跟我們告知我們浴廁天花板的角材(木頭材質)因為漏水滴到可能有一段時間,角材有壞掉的狀況要修復歐,後面樓上屋主跟我說會好好處理我等他們漏水處理好會跟我說,後我就跟它們說好,後我也跟他提到我房間漏水漏在床上,後樓上屋主說知道後也有拿東西給我們蓋在我們床上,我也當場跟她說如需要幫忙可以跟我說,時間就這樣到了9月初,而9月15到9月28要出差沒辦法再家,也跟樓上屋主說,也跟水電師傅說,而兩位都說沒關西,後事情這這樣給他們處理到9月底我出差回來都還沒處理好...(9月初到9月14號這段時間內它們有施工樓上有大量砂石及水掉落下來),後再10月1號還是2號樓上屋主跟我說處理好了,我就想說漏水處理好了,可以處理我家裡所損壞的東西之修復了,後我也要請我床的廠商過來檢修看看我床是否有壞掉,也廠商給我報價後在於10/4號我們約在社區總幹事辦公室談我所損壞的東西如何處理,後天花板樓上屋主說他會請師傅換新,可床的部分他只賠2萬其他要我自行吸收(床修復要7萬多買新要九萬),我說不要後他就說調解會上見,我當然不要呀他樓上漏水讓我床壞掉耶我還要自認倒楣掏腰包歐,如果今天我房間沒有放東西滴到地板上我拖把拖一拖就好,可今天他滴到我床上我床壞掉他不用幫我修復好嗎!?,如果今天他更倒楣的我在那放台平鋼琴一台鋼琴都7 - 80萬 一滴到水就壞了,難道不用賠嗎!? 而樓上跟我們約下周二要去調解會上說,時間十分趕我也不知道我可以,以什麼法規跟她說...還是我該自認倒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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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10-11
這事件因該是說發生於,102年12至103年8月底吧,小弟在某公司當任業務員一職,而公司老闆在102年12月4日告知我們員工,公司已轉賣給甲先生而甲先生也自稱自己是老闆,可卻在103年1月5日公司該發放薪資日,甲先生卻沒有發放薪資,而公司老闆也不願支付薪資及代墊款項,說公司已賣給甲先生,請我們去跟甲先生要薪資及代墊款項,而後續多次追討薪資及代墊款項都沒有領到,因而在103年1月29日提出離職,並也於甲先生談好103年2月10日辦理好離職交接完成並且發還薪資及幫公司代墊款項,可甲先生卻在103年1月30日至103年2月10日皆都沒派人過來交接,甲先生也並無過來交接,而我也多次電話告知快來交接,然而在103年2月12日已過約定交接時間後,甲先生過來簽離職證明且離職證明,(離職證明是由本人製作,甲先生看過無誤當場由電腦列印出來,當場有公司其他人員可作證)而離職證明上有清楚寫到,公司帳籍交接無誤如有疑問請於103年2月10日提出。如公司無派人於本人交接無須付後續任何責任。而在103年2月12日當場我也有詢問甲先生,是否要再做交接呢!? 雖然我在公司任職到2月10日離職證明也寫到10號,那甲先生你要做交接嗎!?後甲先生表示:不用。 而小弟就等拿錢後甲先生說,晚上他的其他公司會計小姐,會匯給我,他有事情他先行離開去辦理其他事情,當時我就不以為然地相信甲先生,而離開公司等待晚上甲先生還我錢,而至今...有拿到一些可大部份薪資及代墊款都沒領到,而這幾個月也常常打電話跟甲先生要他欠我的錢,可到前陣子小弟...才發現我被他騙了 1.甲先生從來不是公司負責人,他跟我們老闆只有做公證而已。(甲先生跟我前老闆購買公司的錢,聽說都沒有付,而貨物全部被甲先生拿走,我們客戶應收的款項也大多被甲先生收走....) 2.甲先生簽給我的離職證明,是假名並非他本名。(目前這部份已向警方提出為照私文書罪控告他 8月23日去提告的) 3.而在甲先生接任公司時間102年12月至103年1月底,甲先生請我跟公司其他員工,用公司名義向我們上游廠商所訂購貨物的錢都未付清,現在廠商揚言要提告我跟其他員工詐欺.... 4.在我離職後公司連續換幾位負責人,可負責人皆都沒有甲先生。 而就在8/28號甲先生收到警方告知他到案說明,他就打電話給我(當時我在忙所以手機案擴音,當場旁邊有幾位員工在場)他電話中說要告我業務侵占,要告死我,告到我被關到天荒地老,告到我老死在裡面,他也請了幾位律師要告我,花蓮的陳XX律師、台北張XX律師等等幾位...他說一大串的,因為有些款項客戶不給他收,而收款單跟客戶給他金額不符...等等之類的 說我侵占他的錢...可我搞不懂...我這樣都做好離職交接了,而給他的資料全部皆都由公司伺服器記帳軟體印出來,我也沒有記帳軟體更改的權限跟密碼..,而我們公司是銷售業的...賣給客戶有些客戶都會自動打折扣,或扣稅金跟扣一些有的沒有的費用,而在離職證明上皆都有詳細註記,那些客戶會扣那些東西...而他也從未是公司負責人,現在也不是他憑什麼跟我講這些呢?! 我都以正常離職手續離職,而我從來沒A過公司半毛錢過,讓我現在感覺到非常恐慌,我這樣會不會被他告,昨晚整夜沒睡好,今天精神也不佳所以沒去上班...四處問朋友... 懇請各位律師解答 ※甲先生有詐欺之前科,且是在近幾年才被假釋出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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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