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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Li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02-10 | 最近登入:105-20-05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各位大律師好,小弟我有事相求,請各位幫幫我~ 我與前妻還沒離婚時,我幫我們2個月大的女兒買了一份低額度的儲蓄險,(6年10萬元),但是女兒未滿16歲不能保險,所以我就用前妻的名子買,郵局小姐說:(女生的保險費較低)所以要保人與被保險人我都簽她的名子蓋她的章,期滿受益人是女兒,身故受益人是我,我在郵局辦完回家後,我將身份證與印章還給她時,我也有親口跟她說,(這六年的費用我會繳),當時她也沒反對~(當天是幫女兒開戶順便買的) 婚後不到半年我們離婚了,她拿這條告我偽造文書,現在法官判我有期徒刑3個月,或易科罰金1日1000元~ 請問各位律師們,我要上訴但是我的上訴狀該如何來寫,而且成功的機會大嗎? 感謝各位大律師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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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