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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凱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21-11 | 最近登入:103-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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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太跟其他男生聊天,聊天內容竟互稱老公老婆,有擷取一些對話紀錄,有聽老婆說那個男生希望他可以搬出去跟他一起住,好像最後有去租房子,但是又不了了之,沒有通姦的直接證據,之前也已經警告過那個男的了,但是他們還是有密集的通聯,想請問律師如果是告和誘罪的話那罪名有機會成立嗎?另外如果提民事的妨礙配偶權賠償,有機會勝訴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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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