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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小P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29-11 | 最近登入:105-22-03
搜尋結果:共 2 頁,11 篇文章
有些問題想請教律師 我離婚判決書有寫到前夫需每個月給五千到孩子20歲,若一期延遲,一二三期視為到期,意思是一期延遲要給我三期的錢,15000??那三個月沒有給就是累積45000嗎? 那這個多的一萬是提早給我,還是處罰性需要多給我的呢? 因為目前三個月未匯款要求強制執行,不知道金額如何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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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3-21
想請問一下,夫妻雙方因調節而離婚,條約上註明男方需每個月匯款贍養費至女方帳戶,但是男方未依照日期匯款,該如何請求強制執行 在不知道男方的銀行帳戶情況下如何做才能請求? 可以更改調節內容請他一次付完小孩子的贍養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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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3-01
如果夫妻之間發生爭執,後來私下簽寫契約, 契約內容先說明因為爭吵而寫下契約希望日後能有所改善,內容如一方所需負擔的生活開銷……若事情無法改善便離婚…離婚協議書只簽名不押日期 那這種契約是否有效?日後提離婚是否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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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3-16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 (恕刪) 請問律師離婚協議書無效是什麼因素? 那契約內容要求生活負擔的部分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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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3-16
夫妻之間的簡訊往來,先生拿給家人看 其中有一句是妻子告知與先生之間關係冷淡,但媳婦表面該做的還是會做到! 但是先生卻翻譯給婆婆及家人說媳婦對婆婆都是做表面的!導致婆婆跟媒人及媳婦娘家的親人質問,這算侮辱、毀謗嗎?     第二、夫妻之間條約約定的生活費用,在還沒開始實施就被先生公開,而先生的家人到處宣揚妻子愛錢…這樣算毀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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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3-13
目前證據就只有錄音他答應的事情,訊息之間的衝突及兩人所書寫的條約 至於跟婆家當初是家人討論不合 之後對話也沒有錄音但有擴音給家人聽 請問何謂具體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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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3-12
我要訴請離婚,但沒有那十大要項,只有第二項的因重大事由,無法繼續維繫婚姻。 主要是男生對於夫妻之間的問題處理能力不足,處理的方式也不對會將夫妻的問題丟給家人(男生父母、弟、妹、姑姑)處理,讓婆家對媳婦的印象改觀,小姑小叔對大嫂的質疑,導致妻子在婆家無法立足,第一次發生爭執時,妻子因長輩的勸說,願意再給男生一次機會也希望他能有所長進,於是與先生之間簽訂契約及離婚協議書,但表明這些契約及協議書不會有第三者知道,若有第三者之情表示婚姻關係破滅,沒想到48小時之內,先生再將夫妻之間的條約(契約)全盤告知,也導致兩親家變冤家!再者他完全沒有主見,因為家人不讓他來,他便可以對妻子漠不關心。 試問這婚姻是我和他還是我和他家人....如果我當作沒爭執再回到婆家,往後夫妻間的問題我是要找先生商量還是找公婆商量?而且婆家附近的街訪鄰居也知道我們兩家起衝突,原因全歸咎女生愛錢!(女生從結婚至今從未向男生要過錢,後來是因為男生不顧慮自己經濟狀況而執意買200萬的車子,因為父母會給予金錢資助,男生沒有顧慮到家庭,女生擔心未來孩子的教育才要求男生有給生活費的習慣一個月僅有四千喔) 從103年11月至今長達四個月,起初一個半月毫無消息,之後是因為友人告知一個丈夫該有的關心,才開始有簡訊對話,但對話也都衝突居多,因為我對這段婚姻感到心寒,要求他出面直接辦理離婚,男生的態度時好時壞,反反覆覆,一下子說要辦去他那辦,一下子又說沒有要辦理的意思,甚至我懷疑部分簡訊是由弟弟妹妹代為書寫,有時會傳訊問產檢如何~但他本身卻毫無行動....打電話給他也是給弟妹接,也是無法好好溝通! 請問這樣的訴請離婚的理由夠充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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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3-11
想問一下~新婚後有強調妻子因工作懷孕不適所以住娘家,假日回夫家! 但從妻子懷孕五個月開始,因和丈夫有溝通問題,丈夫便不聞不問! 這樣我們算分居嗎?可以告他沒有盡到撫養義務嗎? 如果孩子出生後仍舊如此不聞不問,且不出面替孩子辦戶口, 是否可以請求判決離婚? 兩個人已經沒有意願在一起生活,難道要等三年才能符合資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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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12-09
今年七月新婚,新婚懷有身孕,因為工作及孕吐嚴重有告知夫家長輩會先住娘家! 十月初,先生在未告知我的情況下向父母借了錢購買新車,因此我們發生金錢的溝通問題,他不知如何解決便將夫妻間聯絡的訊息全部給家人看! 經過先生的訴說,夫家對我產生不少誤會還罵我,連我弟的好心勸誡也被我先生翻譯成是看不起他,經過溝通後我選擇原諒。 十一月一日,我和先生兩人獨自在房間談話並錄音且白紙黑字寫明要求他日後的付出該有哪些,如孩子的日常生活費用、奶粉、教育基金.....,並簽下離婚協議書但未簽日期,有告知今日簽寫的任何項目僅有夫妻倆知道,若今日所簽寫及談的事情有第二人知道便是由他引起,倘若日後他又傷害到我名譽就直接辦理離婚! 沒想到第二天,他帶著家人到我娘家房間私自翻出當時寫的紙張並撕毀,隔兩天又帶家裡長輩到娘家罵我一番,等我下班要回去對質時他們就閃了! 那天後我還有打電話給先生,但他未接也未回應,之後幾天依然如此! 至今我都未回夫家,且先生也都不聞不問 我想問......(1)我目前懷孕六個月,他不聞不問算遺棄嗎? (2)他有機會反咬我是未盡夫妻義務嗎? (我有告知工作關係住娘家裡,且假日時他們全家都出遊) (3)他家人(弟弟妹妹)對我的辱罵傷害還PO到網路上,我都有拍照下來,主要是說我是個愛錢的人,為了錢才跟他結婚,因為我一毛錢都沒有拿到,算是毀謗我嗎? (4)我有他書寫的離婚協議書,怎樣才有辦法辦理? (5)如果他等到我生子了才來看我,我可以拒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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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12-06
如果我和他私下講的條件我都有錄音~錄音兩者都清楚 他也有親口說好,如果下次還有發生相同事情就直接戶政辦理離婚 但是現在卻不聞不問!也不願意出來解決! 我是孕婦~他這樣算遺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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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