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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Miss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12-12 | 最近登入:109-28-06
搜尋結果:共 1 頁,6 篇文章
我想請問去年12/31清晨我配偶搶我的手機 並把我的手機搶走去其他地方解鎖手機 截圖聊天程式的對話 過程中有打我 109/1/1清晨有驗傷 1. 我們在我配偶還沒打我之前完全沒見過面,遊戲上認識是網公網婆的狀態,但是對話曖昧老公.寶貝.我愛你和一些成人的話語,有視訊和通話過的紀錄,可是通話.視訊內容配偶完全不知情,傳過自拍照沒有傳過裸露的照片,較多是抱怨我另一半跟聊天居多,有討論要出去的紀錄,不過還沒有見面,那天之後就北上工作,這期間配偶也有跟我聯絡,並且約定說要一同辦離婚,還有對話表示說要離婚已經看開,直到約定五月份簽字那天又反悔說不想簽,事後北上是那名網友與一名友人一同來載我北上,配偶在車站附近偷拍(照片裡三人都在),並又傳訊息說決定提告,那配偶告侵害配偶權還是一樣成立嗎? 2.聊天程式截圖是非法取得的證據嗎? 3.要離婚還需要跟他談嗎?還是直接上法院訴請離婚? 4.因為北上這段期間是與我那名友人(男性)合租,為了節省租屋壓力,這樣如果配偶請徵信調查拍照,這樣也會害我室友侵害配偶權嗎? 5.目前還未收到任何的傳票,無法得知有沒有提告,依這樣的狀況怎樣做對我比較有利,先提告傷害罪、搶奪罪以及妨害秘密嗎?還是可以提告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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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9-06-28
我配偶在我非自願拿手機的情況下搶奪手機 在截圖畫面之前僵持的這期間有打我 我出於自我防衛有咬他的手 後來去截圖完對話之後才把手機歸還 接著就我一個人離家 我想請問 1. 我們在我配偶還沒打我之前完全沒見過面 遊戲上認識是網公網婆的狀態 但是對話曖昧(老公.寶貝.我愛你和一些18的話語... 有視訊和通話過的紀錄 可是通話.視訊內容對方完全不知情 傳過自拍照沒有傳過裸露的照片 較多是抱怨我另一半跟聊天居多 有討論要出去的紀錄 不過還沒有見面 那我的配偶能告什麼? 2. 這證據法官會參考嗎?還是算非法取得的證據不參考? 3. 我有驗傷單,這情況下我能告我配偶搶奪、隱私、傷害嗎? 4. 離家之後配偶有傳訊息說要把我的東西丟門口,這構成恐嚇嗎? 5. 離婚還需要跟他談嗎?還是直接上法院拿驗傷單訴請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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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9-01-10
在公司任職2年多 前兩年皆有領到年終 去年10月-11月底產假結束 接著請育嬰假半年 產假不等缺席等同107年度有11個月在職 近期被告知有確定復職之後才會給予 還是明年才會發整年度的年終 請問可以這樣扣發嗎? 當初入職並未有任何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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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8-01-22
女方發生性行為已滿16 男方23 現在女方17歲懷孕約5個月了 前ㄧ陣子有發問過此問題 現在女方家長不准女方跟男方聯絡甚至有任何交集 但女方還是會私下跟男方聯繫 因為知道男方真的要負責 而彼此都想一起生活照顧這個小孩 所以會主動告知男方說女方家長有什麼動作 女方家長已經知道所有過程 前陣子要求女方用寫的方式把經過寫出 好可以讓委任律師可以寫訴訟狀上訴 女方家長告知女方沒有寫就是要去開庭讓法官問 當時女方也沒有動筆的念頭 所以女方家長自行將知道的大約過程告訴委任律師 幾日前女方偷看女方家長的line 委任律師告知因女方滿16所以男方沒有刑責 接著又看到委任律師說 已經打好民事訴訟狀的草稿 要女方家長傳被告(男方)姓名住址 何時發生、是否在被告家中發生 大概描述一下 以及女方家長要求賠償的金額 讓律師可以再次確認 又數日後女方發現女方家長私下去產檢診所拿診斷證明 在當天晚上女方家長也告知女方不用開庭 說為了不讓女方開庭難堪終於和律師想到辦法 要女方好好安胎生下小孩撫養他 現在女方準備休學以及辭職 ㄧ方面好好安胎ㄧ方面女方家長不想女方被人說話 Q1、女方為何不用可以開庭?不用再次確認口供嗎? Q2、那民事賠償部分是女方家長上訴金額多少就賠償多少嗎?還是要看法庭判多少?(備註:男方願意負責以及照顧女方撫養小孩) Q2、知道女方預產期大約在何時,但沒辦法明確知道何時出生,那是否出生後男方(生父)隨時都可以爭取撫養權? Q3、因女方家長跟女方說過,小孩以後後面的父母欄會是他們的名字在戶口會登記養子,為了不讓別人知道女方未婚生子,女方家長是打算認養嗎?如果是,那男方(生父)事後才去爭取撫養權可以嗎?因不知道準確出生日期,所以遇到此狀況可以做什麼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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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1-16
女方家長自己有私下寫ㄧ份協議書,由於男方與男方家長不願簽這份協議書,所以女方家長決定直接送法院提告,因之前女方有發生2件妨礙性自主的案件,而又發生此案件女方向女方家長說都是自己主動自己自願,女方家長告知女方現在17歲已過可以保護的法定年齡,所以上了法庭後面會有記者事情全都會上報紙新聞,為了不讓女方的小孩出生被恥笑,叫女方選擇開刀拿掉或送台東某機構(不清楚)小孩ㄧ生下送國外,女方選擇生下來但完全不想小孩被送到國外 Q1、男方是否只有和誘案件可成立?只有罰款嗎? Q2、送法院是直接在法庭上審問男方與女生事情經過嗎? Q2、男方家長與女方家長都會在法庭上跟男方與女方一起開庭嗎? Q3、男方在法庭上求情,也說願意負責要撫養女方與小孩,會從輕判刑嗎? Q4、女方家長說上法庭會有記者,導致女方身份與案件曝光,此話屬實嗎? Q5、女方不願把小孩送國外有權反駁嗎? Q6、可以在小孩還沒出生之前爭取撫養權嗎?
瀏覽:650
日期:103-12-28
女方現已滿17 男方23歲 發生性行為時女方是自願且已滿16歲 在交往期間女方半夜自己偷跑出門 所以女方家長完全不知情 是在發現懷孕而小孩已有15週 女方主動跟家長告知有交男朋友並且已懷孕 男方與男方家長都有意要解決事情 也有到女方家與女方家長談 想娶女方也願意負責照顧女方與小孩 但女方家長不願嫁女兒 寧願自家養這個小孩 但女方堅持要跟男方結婚 導致女方家長決定提告且想強制拿小孩 Q1、女方家長要提告會有什麼罪成立? 會有易科罰金?如果關會關多久?或者只是緩刑? 還是會無罪? Q2、女方懷孕已17~18週不願意拿小孩 如女方家長帶女方去醫院堅持要拿掉 是只要法定代理人簽名就可以還是說也需要女方簽名? Q3、小孩17~18週大了拿掉不犯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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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