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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te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10-01 | 最近登入:104-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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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大大你好 是這樣的 跟男友交往以來一直都沒有告所我他有官司纏身近兩年直到最近才說他被判三年十月眼看馬上就要去報到服刑了他說很捨不得我希望我跟他登記結婚這樣我才能去探望他他告訴我的父母他因為工作上洩漏個人保護法而被告並承諾說他出來一定會負擔婚宴所有費用我父母才放心結果在登記結婚之後才告訴我他是因為妨害性自主入獄兩年前跟未成年少女交往還拍人家裸照對方家長生氣提告 我有去司法院網站查判決書但網站上寫"判定為依法不得公開之案件"所以我也無法得知是什麼內容 而且他因為這些官司請律師費用早已花光存款根本無法負擔婚禮費用這些在我登記結婚之後才對我說我父母知道真相之後大怒我真覺得自己瞎了才信他一堆謊話現在他已經去報到進去關了他自己本身也同意離婚但協議離婚要雙方本人在戶政事務所現場才能 如果我去法院直接寫狀紙說他在坐牢要求離婚 這樣算告他嗎? 如果算有其他方式能離婚嗎? 另外他用個資法騙我跟父母讓我父母放心那些相關的對話紀錄我都還有留著這樣是詐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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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