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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馬爺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24-02 | 最近登入:104-2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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狀況:我的孩子是25週早產兒,因為情況特殊,所以在醫療上家長們一致決定採用中醫療法,在醫院的免責聲明上,基於抗生素後遺症機率不明確,我也和主治醫師討論過家長拒絕使用抗生素之立場(尤其是非必要時刻),但主治醫師不認同,所以醫院免責聲明至今我仍未簽名。而在入院第三日,從醫護人員說明中得知從入院就已開始使用抗生素。   提問:身為家長,我如何有效排除一些可能有後遺症或是我們不信任的醫療方式?而在拒絕某些方式的醫療方式的同時,我願意免除醫院的醫療責任,請各位專業律師,分享您們的見解,及您們可能可以提供的服務,非常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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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