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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慶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24-02 | 最近登入:104-24-02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您好,感謝您抽空看此留言,敝人今年28歲,是非婚生子女而父不詳,生母說當初報戶口時,因為一些原因不方便,所以用她好友的名義,也就是我乾媽的名字報的,我也因此從了乾媽的姓,雖然是生母親手將我帶大,但是身分證的母親欄位一直印著乾媽的名字。 去年生母因為癌末病逝,臨走前她希望我能回歸到她的名下,但是我不知道該怎麼做,聽朋友說要先去驗DNA,再去法院證明,後來有請政府認證的檢驗所前來採樣,但是...她等不到報告出來的那天就已經走了...生前我沒辦法給她好的生活,已屬不孝,至少我想完成她這個遺願...想請問各位律師,現行法規能否讓我回歸生母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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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