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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aw123w3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03-03 | 最近登入:108-12-08
搜尋結果:共 2 頁,13 篇文章
回覆 陳玉庭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因被人在公開場所上公然言語侮辱,經提告後取得勝訴並經簡易庭判決了,對方被判罰300 ... (恕刪)  請教陳律師: 1.所謂民事損害賠償,是包含要求登報道歉及金錢賠償嗎? 2.要求賠償的方式與金額,是一定要在提告之初就附帶在內了嗎? ?3.對方雖然敗訴,但是其所應受之懲戒除了這不痛不癢的300元外,其它什麼事都沒有嗎??? ?麻煩你了,祝業務蒸蒸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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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8-01-25
因被人在公開場所上公然言語侮辱,經提告後取得勝訴並經簡易庭判決了,對方被判罰300元而已????那麼我可以主張要求對方支付這訴訟中的支出如律師費等,並要求對方登報道歉及精神賠償嗎?因為光律師費就要5萬多,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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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8-01-24
對方直接回嗆就是不還錢,要告去告啊~所以也查過對方,早就脫產了,夫妻名下只有一台20年的50cc機車,沒有任何財產,車子房子公司等都已經過戶了,這樣就算告贏了有什麼用呢?有什麼辦法逼對方還錢嗎?謝謝各位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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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7-04-09
我的朋友經熟人介紹了一家公司,投入很多錢後才發現該公司宣稱是亞太地區總代理,是某跨國企業的子公司,甚至連負責人的學經歷都是假的,這一切都有查證過了,???我的朋友驚覺被騙後,希望不要再有人上當受騙,所以想要將這些事實公諸於世,請問這樣可以嗎?對方曾揚言如果說出去要告誹謗,這樣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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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7-04-07
朋友公司因缺錢周轉,所以開了2張公司支票向我借錢,我好心無息借他,誰知道卻一直藉故推拖不還錢,因支票一年有效期限將至,怕成廢票所以只好存入,對方當然跳票,於是請律師幫我申請支付命令寄出,但對方也請律師提出異義所以?支付命令??無效,我只好提告,但對方也請律師主張債務不存在,我方律師也告知我,除非可以提出借據或可供證明借款之資料,否則極有可能敗訴,因為對方的支票不能算借據???? 請問: 1.對方開支票借錢,但支票卻不能當證據還要另簽立借據嗎? 2.對方支票經我存入後跳票了,我不能據此主張債權嗎? 3.對方開公司票,後來乾脆把公司申請停業了,這樣我就不能追討了嗎?他有沒有算詐欺呢? 請各位律師先生小姐幫幫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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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6-03-12
家人要跟朋友合資成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想要由我掛名新成立的公司負責人,股份也登記在我名下,但我本人還在一家上市電子公司上班, 請問: 1.我一邊上班,同時還可以掛名另一家公司負責人嗎? 2.我原本上班的公司的勞健保,在我掛名另一家公司負責人後,有什麼影響?我要怎麼做? 3.我會有其它什麼額外該支負的費用嗎? 以上問題麻煩各位律師先生小姐解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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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6-03-12
建築執照為分照,社區沒有任何公共設施,也沒有共同持份,全部都是透天住宅,產權都是分割獨立的,社區道路所有權人是建設公司之子公司,由建商以其子公司名義無償提供使用,並非捐出來,所以道路是既成道路而已,並不屬於社區所有,請問: 住戶可否選擇不要成為該社區的一份子?如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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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3-26
管委會委員有以下行徑,請問有無觸法?觸犯什麼法? 1.住戶規約無明定條例,但管委會卻對搭雨棚住戶罰款 2.委員要求管委會聘雇之保全公司,在它家另設一巡邏點,要求保全每2小時到它家打卡巡邏一次,所有住戶家都沒有 3.有住戶有移除門前行道樹需求,要求該住戶申請並繳交移樹費用,該委員自家門口行道樹卻自行雇工砍除無申請繳費 4.該委員自家也有加蓋頂樓違建,卻藉勢以管委會名義檢舉其它住戶 5.該委員買了房子投資並無實際住在社區,卻擔任管委會副主委,現為委員,合法嗎? 6.管委會具名檢舉住戶違建,回文給建管處之公文,副本沒給該被檢舉之住戶,也無公告,有隱匿之嫌嗎? 煩請法學專家解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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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3-26
社區委員在社區LINE群組發表不實言論及相片,有構成公然侮辱或誹謗等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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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3-26
這兩天在網路搜尋相關跟社區管委會糾紛的一些資料,發現住戶得罪社區管委會管理委員,而不幸管委會又被得罪的那個委員主導的話,幾乎可說是毫無勝算可言,因此突發一個念頭,爭不過,那麼退出總可以吧? 我在網路搜尋到的可以主張以民法第2節第2款第54條:社員得隨時退社。但章程限定於事務年度終,或經過預告期間後,始准退社者,不在此限。前項預告期間,不得超過六個月。以此為據退出社區管理委員會之管轄,前題是所有共同須支出及繳交之費用仍需照繳. 請問: 1.想要退出社區管理委員會以擺脫管委會不公平之對待可行嗎?所有該繳交之費用完全照繳也無妨,只願能擺脫管委會之糾纏. 我們社區沒有任何公共設施,也沒有共同持份,全部都是透天住宅,產權都是分割獨立的,社區道路所有權人是建設公司之子公司,由建商以其子公司名義無償提供使用,並非捐出來,所以道路應是既成道路而已,並不屬於社區所有. 2.社區管委會在道路入口加裝電動拉門,及活動遮桿這樣有無違法? 煩請法律專業人士指點迷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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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