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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vtec0916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05-03 | 最近登入:104-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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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最近簽約的一個尚未完工的新建案, 因為是透天厝, 在簽約購買前有詢問清楚化糞池的位置, 建商經理說在前面才決定購買, 但是後來拿到電力圖/建圖等才發現是在房子的後方, 因為後方為擋土牆, 左右鄰居都牆隔起來, 未來抽水肥勢必由前面經過自己家裡面, 建商在Line上面有承認表達不清楚, 並道歉, 請問要如何追討自身權益? 謝謝!  3/9補充:   到工地發現一面外牆是用紅磚推砌而成, 但建商自己的合約中已載明外牆皆為鋼筋混泥土灌注, 此已構成物之瑕疵, 反映只說會加強防水, 但明明就不同, 請問應該等蓋好確認非合約中工法再提求償/解約/減價金, 還是現在就應該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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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