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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鮪魚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1-23-08 | 最近登入:101-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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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您好: 我是台灣大學的學生,日前社團活動結束後我在臉書的社團中挑出活動問題並請負責人道歉,但因我用詞強硬,管理員請我退出社團。退出社團後就有人開始在社團中對我的行為謾罵,甚至在自己的塗鴉牆上發表一篇動態並有數十人按讚。內容如下: 「美好的人很多 機歪的人更多 說話前還是秤秤自己斤兩吧 不然我連標點符號都懶得鳥 做多少事再來說多少話 如果放閃可以算進功勞裡面的話那我覺得他還蠻有靠北的資格」 雖然沒有指名道姓,但我覺得已經對我的人格造成相當大的侮蔑,並且因為這個我和女友心情都相當的差,請問律師我要如何使用法律管道來保護自己呢?他上面的那串文字能構成對我誹謗的要件嗎?如果沒有的話還缺少哪些呢? 感謝您撥冗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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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