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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esa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0-05-12 | 最近登入:100-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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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專家您好, 我的小孩(13歲)及他的(15歲)朋友都未成年,十月初他們趁我們不在家時,我小孩帶他朋友回到我家,他的朋友看到鑰匙櫃上有機車鑰匙,就要我兒子提供機車出去玩,我兒子事後說因為他朋友很兇,所以他雖然有拒絕但是最後還是同意他的提議。他們一人騎一輛機車,使用了3天,最後一天晚上較大的孩子心情不好,提議去飆車,所以就摔車,將我的機車撞毀,並丟棄在野外的路邊!事後,我們找到他,有請警察來帶他到警局,因為不想直接對未成年的孩子直接以竊盜罪處置,故以事件紀錄簿的方式記錄犯行,那孩子也自己承諾會在十月底負責償還所有修車及安全帽的金額!(一共12000元)但是至今,那孩子一直以被動及逃避的方式面對這件事,我一再的寬容他,但他卻以一堆說詞一再推拖!最後他給我他媽媽的電話,要我直接跟他媽媽談,想不到,他媽媽更是不可理喻,甚至要我直接去提告!懇請各位專家告訴我,這件事我要怎麼處理,如果真的要告,可以以什麼罪名去告?金錢的賠償方面我可以主張什麼?警察告訴我說,是我兒子帶他回家,並提供鑰匙,所以如果真的告他朋友,我兒子也是無法迴避,一定會成為竊盜的第一關係人,是這樣嗎? 警察又說因為不是"故意"毀損我的機車,所以也無法以毀損罪告他。是這樣嗎? 請教專家們,這件事我應該要如何進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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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0-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