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little lo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20-06 | 最近登入:104-31-07
搜尋結果:共 1 頁,3 篇文章
  不好意思,在這邊有些問題想請教一下,關於車禍提告的部分,本人在今年二月二號時發生車禍,行駛普通重型機車被後方重型機車撞上(黃牌)。初步判定為我方三成對方七成,後來在鑑定時一時緊張導致證詞部分與當時筆錄不符,也使的後來判決翻盤我方為肇事全責,對方無任何肇責,我有再申請一次覆議,但是因為快滿六個月的告訴期了請問這樣我可以先提告對方過失傷害嗎?(對方好像也有受傷但調解時無任何診斷證明,而我則是有開立診斷證明右手骨折導致無法上班)對方來談和解開口咬定四萬五不然不談,整個態度連調解委員也很不高興。
瀏覽:927
日期:104-07-22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之前的鑑定委員會因一時緊張,使得後來口供部分及筆錄不同導致翻盤變為全責這樣的話再提出覆議可行嗎? 感謝您
瀏覽:655
日期:104-06-21
律師您好  我有關於車禍事故鑑定的問題想請問律師該如何處理,小弟在今年2月發生車禍,因跨越雙黃線不甚遭後方大型重型機車撞上,初步判定為我方肇事主因(因跨越雙黃線占7成對方3成),於鑑定委員會後因一時緊張供詞說法跟警方當時筆錄不符(說詞為先切換到內車道在於前方路口迴車)導致鑑定後結果為全責這樣的話我可以申請覆議嗎?因當下撞擊力道過道導致我方機車全毀以及手部骨折、頭部撞傷,而對方只有車頭些微損傷,對方當時無受傷但於事後鑑定委員會時卻寫到對方有受傷? 這樣的話可以在覆議中提及對方是否有車速是否超速(該路段限速50公里)、未注意前車狀況及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要求鑑定委員會覆議嗎? 以上問題 還請各位律師 幫幫忙 謝謝!!
瀏覽:655
日期:104-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