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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草骨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01-07 | 最近登入:104-04-07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謝謝回覆 可是我現在所有訊息都是前公司電話通知我,我可以透過什麼方式找對方和解? 是要等傳票來去說明時和解嗎? 但這樣感覺當員工好無奈唷,沒有任何方法能保護自己,當初就應該要有著不顧公司進度要求、長官關切的心,錢是公司賺,員工也不過拿點薪水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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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7-04
我在前公司是負責某個網路平台的上架事宜。 由於前公司不時會平行輸入商品,並提供上架資料要員工進行上架,而商品圖要員工自己想辦法,當時公司未提供任何相關攝影器材,且不時會詢問上架進度,甚至要求商品圖要好看,我為了因應進度的詢問及本身對工作效率的要求,就上網找國外的網站商品圖進行上架。 結果大約在今年2月公司收到律師函指出,我負責的平台有一張圖(將A商品圖與B商品圖合成小修成一張圖)侵犯到對方的權利,當時公司要我進行撤換,我當時就下架並將原始圖做了修改,然後我今年4月底就離職了。 前公司在最近打電話來說對方採取進一步的法律行動,要我提出當時引用的原始圖來證明沒有侵犯,但是在撤換過程中我已將舊圖刪除,並且在網站上也找不到我當時使用的圖,而現在那個網路平台也沒有在經營了,我無法做任何證明,但前公司說對方有截圖當初網路平台的負責人寫我,所以將我的個資提供給檢察官,到時收到傳票要我出庭。 現在這樣子?完全我的問題嗎? 當時我只是為了完成工作任務才做這件事,我應該要如何因應? 對方若是求償,我也無力因應,應該要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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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