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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許先生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10-07 | 最近登入:104-06-09
搜尋結果:共 1 頁,4 篇文章
謝謝律師,日前交通鑑識完,判決為對方由後方撞我車,為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safe!
瀏覽:1103
日期:104-09-06
謝謝律師,日前交通鑑識完,判決為對方由後方撞我車,為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sa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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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9-06
律師您好: 前陣子開車發生一起車禍,情況為以下 當時車道為二線道,我在右,他在左, 看監視器他是由右切到左,然後在左車道東鑽西鑽,後來為了躲另一台車,又想再切回右車道, 他就從左邊撞上我的後車,但因僅是擦到他自摔,我當場沒察覺就離開(後來被罰肇事逃逸)。 接著這二個月在處理這件事.對方告我過失傷害,因為當時他切過來我的車道剛好是路邊, 我前方的車正好要臨停,我在我的車道繞過它,但仍是在我的車道上, 但對方堅持是因為我要閃車,害他切過來才受傷, 因後續我申請交通鑑識,不知這樣我的勝算有多少? 另外,因為對方是東鑽西鑽,是否有造成危險駕駛的條件?而從後方撞上前車是否算是對方的責任?   謝謝律師的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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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8-03
前些日子開車,在某路段前行時, 左方機車(對方職業是送貨相關工作)東鑽西鑽後來往右切時,撞上我的左後方。當時我沒感覺到有車撞上(後來警方筆錄時去勘查我的車,其實也看不出有被撞的痕跡),仍一路前行,後面在下一個路口被一名機車騎士告知我在前面害人摔倒了,對方跟我說:「路口」,因此我有回到路口處找看看有沒有車禍,不過當時真的沒有看到有誰倒地,另外車流也很順暢,當下覺得那個人是不是搞錯有車禍,於是便離開了。 下午便接到了警察告知我「肇事逃逸」的事,要求我去作筆錄,後來我也都完成相關蒐證所需的各要求… 對方已先作好筆錄,說是我亂換車道,害他出車禍 後來看監視器,在該路段我都是直行,是對方鑽車縫時, 因為他的後面逼車,他只好右切,他剛好切到我左後方才摔倒的。 當天我與對方電話聯絡,本想給對方一點慰問金,就當和解了, 不過對方一接電話(對方約34歲),馬上轉給他爸爸跟我對話, 我稍徵提到這次的車禍讓彼此不開心, 但希望雙方各退一步就好,本想接著跟他說「我有準備一個紅包給您兒子壓壓驚」,不過對方連聽都不聽直接說「我已準備告你過失傷害,之後就等交通鑑識怎麼說了」 後來對方就掛了電話。   最近收到了關於那「肇事逃逸」的罰單,算是小錢,不過接著就是過失傷害的事,要出庭。 我上面所說的,不知法官是否可以諒解,雖然是他受傷,但我根本就不知道有人在蛇行,而且對方還在我後面,要"應注意而未注意"真的太難,想了解我這樣會有刑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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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