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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安 (一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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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個案 訪問買賣於七日內為退貨解約之通知 敬啟者:貴公司推銷人員於民國九十○年○月○日向本人推銷○○物品,該物品本人已於民國九十○年○月○日收到,依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規定收到訪問買賣物品後有七天之審酌期間,本人因認暫無購買前揭物品之必要,特於七日期間內函請貴公司惠為退貨事項之辦理,請貴公司同意撤銷訪問買賣契約,實為感德 做回應的存證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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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0-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