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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GG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30-09 | 最近登入:104-01-10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我爸家裡有七個兄弟姊妹 在他2哥(結婚但無子女)過世之後 不知道他有遺留土地 當時就沒有拋棄繼承 現在有個人說我爸2哥過世前之前有跟他口頭答應要以30萬賣那塊地給他 但是我2伯已經過世14年多了 最近才冒出來說這件事 我爸他們怕蓋章繼承土地之後會有其他的債務接踵而來 但是他們有繼承權確還沒有實質繼承 現在我爸過世了 我跟我媽如果陳報遺產清冊 是否等於幫爸爸間接繼承那塊土地 或是不影響 (其實我們根本不想要),由於我父親兩年內有過戶房子到我媽名下,清冊是否也要寫入這筆,如果土地有債務不幸繼承了,房子也要抵債嗎?再者如果真的土地有債務大於遺產是否拋棄繼承較好?拋棄繼承有沒有含兩年內的贈與部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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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10-01
由於我父親近日過世,目前了解生前沒有任何債務問題,但是為了預防萬一正要辦理陳報財產清冊,但是自己搜索一下資料,提到兩年內的贈與也要寫入遺產清冊中,是否就是真的不幸有債權人出現討債,生前(兩年內)已經贈與的房產也要拿去還債呢?
瀏覽:496
日期:104-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