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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1-02-01 | 最近登入:101-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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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上班途中騎機車,和一輛小客車擦撞,雙方都是綠燈,我直線行駛,他左轉。
當下擦撞後,我那時意識不清,聽目擊證人說他當下還加速離開,是路人叫的救護車跟警察。
之後,他說他有回去跟警察說他是肇事者,他說他那時是先送小孩去學校及褓姆那邊。
我右邊臉上有擦撞瘀青,側門牙被撞掉落,以及牙齦有撕裂,右腳腳踝和左手手腕有擦傷,最嚴重的是左前臂的兩根骨頭都斷裂。
想問:
如果私下和解,他說它需要一個半月的時間付清,那需要法律有效開立收據之類的保障自己嗎?可以有嚜方法嗎?那他肇事逃逸那邊刑法還有嗎?
如果不和解,他刑法跟民事訴訟賠償的部分又該如何處理?
感覺他沒有誠意也沒有悔意道歉。
E-MAIL:milktea0513@yahoo.com.tw
感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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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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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上班途中騎機車,和一輛小客車擦撞,雙方都是綠燈,我直線行駛,他左轉。
當下 ... (恕刪)
我當下看到他的時候,緊急煞車,但已經來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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