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悶號先生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1-27-08 | 最近登入:101-27-08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律師你好!
我最近因與妻子相處已到瓶頸,有意離婚,
我們結婚日期為92.12.25
惟之前所買房子為婚前訂定之預售屋92年買的,但到93年才交屋並辦理登記作業,
房子是登記在她名下,
試問,
(一)因為我們沒辦夫妻財產分開制,房子算是共有嗎?其後續處份所得可平均分配嗎?
(二)房子未在離婚前完成賣出(現已委託仲介賣),在協議書上該如何擬定?
(三)孩子探視權應如何訂定?一般規定是否均為2次/月,2天1夜呢?我因為工作關係只有週末能放假帶孩子,可以改3~4次/月嗎?
另問問,因為我與友人(3女2男)深夜在茶彷正常聊天衣著整齊,但老婆說要報警告她們妨礙家庭,請問我們有犯法嗎?
瀏覽:993
日期:101-08-27
第 1/1 頁
- 1
共 1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