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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1-02-01 | 最近登入:101-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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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為債務人 ,父親為保證人, 父親於91年過世,當時我16歲,於今年收到支付命令(非居住地,親戚代收),強制執行, 我也變成債務人,帳戶也被凍結了,想請問過了支付命令的異議期, 還有辦法改變嗎?(非本人收的支付命令) 或辦理"限定繼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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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