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牧野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1-28-08 | 最近登入:101-28-08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你好 目前新買中古屋4樓, 交屋後發現外牆有水痕(經由防水重師傅) 是五樓外牆滲水導入我四樓牆面大量的滲水. 現仲介跟前屋主協調後同意修繕. 工程要從五樓往下4樓外牆一起做. 這樣說要找樓上屋主一同分擔(也同意). 但收到仲介說要簽一份協議書(就寫滲水緣由, 分擔金額). 最後說兩方不可以在因此工程互相求償, 互告. 請問律師, 我的疑慮是防水保固三年過了, 有再發生我就因這份文件不就不能去求償了嗎?  那仲介為何還要我簽?  因為這是前屋主跟樓上的事阿. 我需要簽嗎?  
瀏覽:1690
日期:101-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