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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ron (一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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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前發現之前員工在附近店家上班,導致這半年業績明顯下滑,想起之前有簽訂員工守則中“競業禁止“的條約,說明2年內不得在一公里內開店上班,但是員工在簽訂這員工守則時只有18歲,這樣我還能做什麼動作要求她離職呢?有辦法告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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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