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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克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07-02 | 最近登入:105-11-02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徐律師 你好 謝謝你能回答我的問題 我比較擔心的提交出去的簽收單是屬公司內部單據,並沒有給額外我一份,手上只有一張公司的離職證明。 爾後如真被告,我能用此離職證明去證明嗎? 我交接給經理,負責人要我說明,不然要告我。現我該作什麼?  我需要去說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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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2-11
公司因經理及負責人有債務及經營權之糾紛想說公司前途不明 故離職離職時 工作上的資料、物品及筆電 裝箱交接給經理(資料很多 沒有列細清單 就寫交接資料三箱)經理有給我離職證明事後公司負責人 發簡訊表示交接不實 說我侵佔公司資產我手上就沒有公司任何東西 全交接給經理了 (不會是被經理叢康吧 冏…)請問這樣真的會被告侵佔嗎??該如何自保?? 都沒工作了 還要淌進這二個人的糾紛  有夠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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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