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雪奈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1-17-02 | 最近登入:101-28-02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年前我妹妹的友人向她借車,並承諾會幫忙攤還車款,也承諾會繳納稅金(有點像是借我妹人頭去買車,總之車子是在我妹名下但實際上從頭到尾車子都是她友人在使用)但直到年,我家開始收到一些監理站的單據跟存證信函之類的,發現此人拖欠稅金未繳打手機也已經停話聯絡不上,因為我妹身體不好沒辦法工作也沒有收入,加上不諳法律所以就一直拖著沒處理,可是後來陸陸續續又收到停車繳費單車子跟人卻一直找不到因為上次我妹去報案的時候警方不知道怎麼跟她講的讓她打消了報案念頭經過她的轉述我也聽不太懂到底當場狀況是什麼 請問這種狀況可以去報案告他侵占嗎? 那輛車子目前監理站的資料是總共欠款38000~40000左右 如果要告他侵占這筆款項需要先行繳納嗎?
瀏覽:2879
日期:101-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