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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鬼 (一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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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律師:我接收到台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通知-----------------案號案由 孝股 101年度他字第631號 妨害性自主罪 案件
應到日期 中華民國101年9月25日下午3時30分
應到處所 南投縣南投市中心陸757號 由本署法警室指引至第 偵查室/詢問室
這樣怎樣處理我有做了不該做的事情 對國中男生 我承認 但是這樣要怎樣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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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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