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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1-02-04 | 最近登入:101-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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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先進您好,小弟想請問關於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問題我的母親在95年跟我父親離婚(因為感情因素),然後我母親跟父親達成協議說,我母親用200萬元去跟我父親購買這間房子,當初要跟農會貸款140萬元,當時市價殘值剩餘190萬,所以農會那邊貸不下來,只好以60萬現金跟房子剩餘貸款115萬元購買,不過當初講好200萬元整,所以60現金,其他陸陸續續用現金來補上剩餘貸款總金額140萬(預計貸款140萬元,可是銀行目前房貸剩餘115萬,用現金來補上當初說好貸款數目,所以陸陸續續補上25萬元現金,這樣就剛好是當初所要貸款的數目),可是每個月貸款繳錢都是由我拿給我爸去銀行繳可是銀行貸款人在我父親身上,他們在97年1月份辦理過戶,有請代書辦理買賣契約書,可是我父親在98年收到銀行支付命令(因為他有欠信用卡),現再銀行要告我母親蓄意脫產!!我想請問一下,銀行會告的贏嗎??在離婚之後我母親也不知道我父親有負債問題,畢竟都離婚了!!現在已經第四庭開完了,法院寄來一張通知書,主文是寫,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那是不是還要再開第5庭??第四庭已經有請代書出面說明當證人了目前手上有一份我母親當初提領現金60萬元給我父親,無轉帳紀錄,有現金提領紀錄,時間是96年12月底,過戶時間是97.1月初,那我想請問一下,這樣我母親告的贏嗎??現在目前有一份當初買賣合約契約書,還有提款紀錄,提款紀錄提領金額有超過當初要給我父親的金額,不過金額很相近煩請各位先進不吝解答感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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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