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1-19-04 | 最近登入:101-28-05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請問四個月前很震撼的得知丈夫外遇並已有一子,已經一歲多了,丈夫選擇回來,並請求我的原諒,我也願意再試試看。不過我希望能保護我自己,也不想要外遇對象跟那小孩日後可能的任何糾纏,我是否只能在六個月內提出告訴?過了之後我就不能再對對方主張什麼了嗎?我希望用這個來讓對方出面簽切結書,不知該如何做才好?還請律師提供建議,謝謝您!
瀏覽:989
日期:101-04-19
非常謝謝律師快速與熱心的回覆(很感動)!是否可再請教,因為我希望我跟先生之間也要簽一份切結書,我希望他放棄對外遇小孩的監護與扶養,這可行嗎?還是這是在與外遇對象的切結書中可以要求的?就是我不希望外遇對象日後登門要求要我們支付任何費用或是分產或是要入夫家等等之類的,切結書內容有需要注意的地方嗎?謝謝律師!
瀏覽:1121
日期:101-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