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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小亂星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1-20-04 | 最近登入:101-28-04
搜尋結果:共 1 頁,5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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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784
日期:101-04-27
周日我拿著證據去警局報案,可是警方居然說〔不願受理〕,有幾個原因。 1.不知告發對象是誰,只知道手機、帳號、無名、IP等不確切證據,所以警方認為無法提告 2.被罵的是帳號而非本人,警方認為就像現在這個化名討論區,就算我被罵,也因為用的不是真名所以只能忍氣吞聲,也沒辦法確定該帳號使用者是我 與 侮辱我的人就是帳號使用者。 3.因為是起爭執而開始,一切使因是因為對方在公開資訊場合討論自己使用盜版,而我回應她(認為對方是假借女性名義的男生 NO髒字),對方不干示弱所以到我的留言版和文章進行侮辱。   所以目前警局方面我沒辦法報案,所以我用網路警察做報案,不知道時間上會花多久? 還是說有其他辦法可以讓警局受理?時間一分一秒在過去,紀錄也在慢慢消失QAQ
瀏覽:3987
日期:101-04-25
延續之前的,對方是在我的私人留言版(公開性 大家都可以留言+觀看)怒罵我死GAY、三字經、去死之類的文字甚至放話說約出來打死、希望看到GAY被砍死的新聞但是我剛剛去警局他們說[無法確定對方是針對我在罵]因為對方雖然在我的留言版罵,但是字字都沒有提到我的姓名、ID、帳號而是在那邊〔原來你是死GAY?〕所以認為說,對方如果說〔我在對空氣、對留言版的其他人罵〕基本上就不構成侮辱請問這要怎麼辦?
瀏覽:848
日期:101-04-25
對不起我對法律不是很懂...所以標籤就不知道該選哪個 我就在這邊成述我的問題,最近跟某個網友起口角衝突 他平日就喜歡放上〔有關鎮暴槍、高威力玩具槍的測試射擊〕,來批評鄙視眾人說自己很有錢 後來跟他起衝突以後,他就搜尋到我的手機號碼,不過最後少一碼(它只有打9個數字) 而且手機已經停了,現在都是拿來當作一些網站的帳號   不過他在公共空間公開手機號碼並說:〔這是某個低能的手機,趕快找出地址然後執行槍斃任務〕 因為他平時就已收高威力玩具槍為樂,所以此話有可能是認真的。 請問他這樣是不是涉及了〔隱私〕、〔侮辱〕、〔恐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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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04-20
才剛面對上一個恐嚇不久的人,連報案都還沒報案 馬上又冒出另一個炸彈來了...真不知道他們是真的不懂網路上是不得亂講話的   現在又有一個,在我的個人空間留言罵〔三字經、去死、死GAY之類的謾罵詞語〕 他也表明說〔有種就告,你告我,我就告回去!〕   所以請問 1.如果真的只是他單方面對我進行語言攻擊,為什麼他會認為自己可以告我? 2.他利用留言洗版至少謾罵了少說30句都是對我不雅的話,這樣他的罪名會加重嗎? 3.他有從兩個不同的空間對我進行言語侮辱,分別是留言版和個人文章,請問這樣也算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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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