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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悠璃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1-13-11 | 最近登入:101-14-11
搜尋結果:共 1 頁,3 篇文章
王啟安律師您好: 事情是這樣的 我原本是在一間服飾店上班 主要工作除了招呼客人跟銷售商品外最重要的就是收銀了 由於我收銀的習慣是 只要是腦中可以快速計算出來的數目 客人給了我錢後我會直接按收銀機的找零鍵 收銀機就會直接開抽屜 我就會直接找錢給客人 這樣比較節省時間 但相對的按下找零鍵的話收銀機就不會顯示找零的金額 那天早上我有點不確定找給客人的錢是否正確 由於每天傍晚都會先點過一次收銀機的錢 我怕會少錢(因為傍晚不是我點錢的) 於是我就先放了二十塊進去收銀機 傍晚時點錢的那位同事說沒少錢 而到了晚上收店時 是我要結算收銀機的 我在點錢的時候剛好多出我的二十塊 於是我就拿起來了 過沒幾天老闆娘說她看到了監視器畫面 她說公司多出來的錢就是屬於公司的財產 我跟她解釋那是我放的二十塊 但她不相信 還說了些很難聽的話 老闆還說我一定不只拿過那些錢 之後又說偷竊屬於公訴罪 她大可以把我送辦 我當時心想那本是我的錢 就算要送辦我也不害怕 但她又說什麼她也不忍心讓我留有案底 所以說這個月的薪水她就不給我了(當作和解金) 於是她跟我要了我的身分證字號 之後隨隨便便拿了張紙(嚴格說起來她拿的是我們打卡的卡) 在上面寫上當時拍到我的監視器畫面的時間點和我的出生年月日跟身分證字號 說我們是不支薪和解這樣 之後還叫我簽名蓋手印 我想請問一下我還未滿十八 她拿我的身分證字號有什麼用途嗎? 再者 通常和解書這種算正式書面文件的東西不是需要證人的簽名嗎? 她這樣隨隨便便拿了張打卡的卡有什麼文件效力嗎? 還是說她看我未滿十八不懂法律所以隨隨便便做做樣子嚇唬我 只是不想發薪水給我呢@@? 請您為我詳細解答 謝謝!
瀏覽:898
日期:101-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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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461
日期:101-11-13
我在一間服飾店上班 公司的收銀機一台是裝空白紙捲 一台是裝發票 但是老闆叫我們開給客人的是空白紙捲打出來的"收據" 並請我們每天自開發票金額 每天的金額不得超過壹仟貳佰元整 但我們每天的營業額都超過一萬塊欸 這樣是不是逃稅逃的很誇張呢? 請問如果我要檢舉的話 該透過什麼管道呢? 詳細的正確流程是什麼呢? 我不想要有獎金 我只是希望他們不要在這樣逃稅了 但我也不想被他們知道是我檢舉的 請問檢舉後會保密檢舉人的身分嗎? 請各位專業的律師詳細解答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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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