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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遺產的價值如何計算?

 

 


(一)遺產價值之計算,以被繼承人死亡時之時價為準。


(二)以上所稱時價,土地以土地公告現值或評定標準價格為準(訂有三七五租約的土地,按公告現值三分之二估價);房屋以評定標準價格為準;上市或上櫃公司之股票等有價證券,以證券市場收盤價為時價;興櫃股票以證券市場當日加權平均成交價為準,若當日無買賣價格者(如假日等休市期間),依繼承開始日前最後一日該項上市或上櫃股票之收盤價或興櫃股票之加權平均成交價為時價;初次核准上市或上櫃公司股票自主管機關核准日後至掛牌買賣前,或登錄為興櫃股票自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後至開始櫃檯買賣前,以承銷價或主辦輔導推薦證券商認購之價格為時價;未上市或未上櫃公司股票或獨資合夥事業之出資額,以該公司或該事業資產淨值估定其時價。


申報「遺產總額」欄如何填報?


(一)土地部分:(包括公共設施保留地)
1.縣市、鄉鎮區、段、地號:如桃園縣xx市xx段x號。
2.土地現況勾選:請勾選土地性質為何,如農地勾選農地;公共設施保留地勾選公共設施保留地。
3.面積(平方公尺):請註明所填面積單位平方公尺,如5420平方公尺。
4.每平方公尺公告現值:請填明死亡時每平方公尺公告現值(公告現值不明者可免填寫)。
5.持分:請填寫所有權之比例,如1/2、1/4等,如係單獨所有請填「全」字。


(二)建物部分:
1.門牌號碼:如xx縣xx市xx里xx街x鄰x號x樓。
2.持分:請填寫所有權之比例,如1/2、1/4等,如係單獨所有請填「全」字。
3.遺產價額:請填寫被繼承人死亡日當期之房屋評定標準價格。


(三)信託利益之權利:
1.信託財產標的:請填寫土地、建物、動產及其他有財產價值之權利。
2.委託人、受託人、受益人、信託期間:請依信託契約書約定事項填寫。
3.遺產價額:
(1)享有孳息以外信託利益者:請以信託財產之時價,按受益人死亡時起至受益時止之期間,依受益人死亡時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複利折算現值後填寫遺產價額。
(2)享有孳息部分信託利益者:請以信託財產之時價,減除依前款規定折算之現值後之餘額填寫遺產價額。


(四)動產及其他有財產價值的權利:
1.名稱類別及所在地:如xx公司股票、xx商號出資、xx銀行xx分行存款xx公債、xx牌xx型汽車等,並請填明公司、銀行…等所在地。
2.面額:填寫該項財產的面額,股票填寫每股票面額,有限公司及獨資合夥事業,請填寫出資額。
3.單位時價:上市或上櫃公司之股票填寫死亡當日證券市場之收盤價,興櫃股票填寫證券市場當日加權平均成交價;若當日無買賣價格者(如假日等休市期間),依繼承開始日前最後一日該項上市或上櫃股票之收盤價或興櫃股票加權平均成交價;未上市或未上櫃公司股票或獨資合夥事業之出資額,填寫死亡當日依該公司或該事業資產淨值計算;汽車、黃金、珠寶填明市價(以上單位時價不明者可免填寫)。
4.數量:股票填股數、汽車填輛、黃金填重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