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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律師
律師證號:95臺檢證字第719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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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尋結果:共 395 頁,3948 篇問答
  • @@
  • 發問時間:2016-08-22 11:32:05
  • 你好:


    請問


    因公司兩個離職員工亂說話,


    公司對個人進行大規模的調查,


    卻沒有落實做好保密,


    導致公司人心惶惶,這樣的做法是符合規定的嗎?


    還有在離職時說的話難道都不用負責嗎?


    謝謝你白忙之中的回覆,謝謝

  • 山姆
  • 發問時間:2016-02-26 16:13:49
  • 律師好:


    因為漏水損害賠償向鄰居提告,2個月前作簡易庭調解,
    調解成立(對方答應處理漏水),但對方依舊沒處理。


     


    請問:


    1.我該怎麼作?


    2.是否還可以提告?

  • Schick
  • 發問時間:2015-12-26 00:22:39
  • 律師 您好~


    我是的有竊盜前科的公務員。


    之前我曾經處理民眾的一台筆電,但我基於一時便宜行事未親自處理,而轉由第一單位處理,因我並不想跟該筆電有任何牽連,所以胡扯一個虛構人名並簽名、也拿到第一張收據。


    因為當天主管在場,所以隔天詢問我該筆電處理情形?我告知轉交由其他單位處理,主管疑惑怎麼沒自己處理並要求看收據,我才驚覺事態嚴重!因為第一張收據人別完全不是我。我返回第一受理單位告知事情的來龍去脈後要求收據更正為我本人,該第一受理單位表示已經建檔無法更改﹝但就我自己經驗雖然建檔仍可更改﹞;為了交差我拿了一台在前單位不知名的櫃子內發現的筆電,再找第二受理單位以我的名義受理,拿到第二張收據並回覆主管,但沒幾分鐘後我就向主管坦承胡扯虛構人物的事情,也因為這樣而移送偽造文書及竊盜。


    近期內就要去偵查庭了,請問律師,在偵查庭我還能怎麼讓檢察官採信我的說法呢?我能主張我是自首嗎?因為我有前科的關係所以警方不採信我的說法! 

    刑法第214條「明知」是指直接故意﹝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明知並有意使其發生者,為故意。﹞,我只是基於一時便宜行事未親自處理,想說交由其他單位處理完就沒事了,怎知主管會追問處理情形,我並沒有想那麼多而有意使其發生;我能主張我是間接故意﹝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預見其發生而其發生並不違背其本意者,以故意論。﹞嗎?甚至我連間接故意也不構成吧,因為我不預見其發生而其發生也違背其本意,甚至我還努力跟第一受理單位爭取更正。

    再者,法條後半段「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拾獲的民眾也表示不願意跟物品有牽連,所以推定放棄民法的十分之三報酬請求權及公告期滿的所有權;而我之所以胡扯一個虛構人名也是不想跟該物品有牽連,也是放棄民法的十分之三報酬請求權及公告期滿的所有權;第一受理單公告後,失主有領回則權利未受影響;公告期滿無人領回物品歸回公有則也沒有影響權利。法條後半段「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不是特別審查構成要件嗎?如果只需危害之虞不用實質審查,那這段文字出現在法條中就沒意義了﹝整個偽造文書罪章法條都有這一句話﹞。

    其次是竊盜。我拿了一台在前單位不知名的櫃子內發現的筆電,再找第二受理單位以我的名義受理,拿到第二張收據!因為我在前單位有一段時間了,也發現這台筆電並曾經使用過,發現筆電內完全沒有任何同事們的相關資料,且內部資料存在久遠﹝早在我還未任職之前﹞因此無法斷定是屬於誰所有,而且我使用完有再放回原位,偶爾再使用時發現完全沒人動它,所以更沒有辦法判斷是誰的。因為調單位所以我也一併帶走,也因這次的事件才讓該台筆電曝光,想不到還真的有人領回了﹝不是同事領回的﹞。

    我若是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我大可把筆電資料刪除或設密碼,讓人無法發還但我都沒有。我真的無法得知該筆電為何會出現在那櫃子中…

  • 甜不辣
  • 發問時間:2015-11-06 11:24:43


    • 因抽k他命被抓,共0.76毛克量煙頭和殘渣袋(但已空),

      被抓我也都很配合,也都是用自首方式不是用被搜出的,筆錄上寫的也是都用自首方式

      後來送警局做完筆錄和驗尿後 被轉移到刑警隊然後關押到早上 可是沒被轉到地檢署,

      刑警直接叫我打電話給朋友來保我 因驗尿前兩三天有喝一種叫做咖啡的東西

      怕之後如果有驗出其他的 而且我還沒開過庭又是初犯

      我有可能一收到傳票 第一次開庭就被直接收押嗎

      或是收到傳票就直接觀察勒戒 因為從交保後到現在都沒消沒息我也都一頭霧水

      怕收到單子就是直接觀察勒戒連庭都沒開 而我又希望能獲得緩起訴或是院外戒治

      和雙親同住 而且雙親都是嚨啞也是低收入戶 而且又是獨子沒兄弟姐妹

      如果進去勒戒 不在的這一個半月至兩個月 家中很多大小事情會處理不了

      所以我這狀況有什麼辦法可以解決嗎

      如何和檢察官申請或讓他同意緩起訴 或院外戒治 不管3年5年都好

      現在最怕的就是我收到傳票 當場開庭就被直接收押 連描述的機會都沒有..

      至少也要讓我開完庭有機會再回去一次 因為雙親都還不知 不想讓他們擔心

      怕收到傳單,第一次去開庭就被直接收押,這樣子家裡的大小事都還沒處理該怎麼辦

      如要申請律師的話,請問處理這種案件大概要多少 因家庭經濟狀況也不是很好,所以想先瞭解大概金額 只想用工作的錢換取能在外的機會 因進去等於工作要離職,家裡又沒人顧 會很麻煩

      身邊也沒有人可以問 只好上網到處找資料 但說法都不同 只好到這來發問



    • 這兩天我也上網查了很多資料 該找的都找了



    • 是不是該 持續持身分證至地檢署查詢案號股別

      主動關心以免到時後直接收到單子就來不及了



    • 待查到後盡速具狀聲請緩起訴戒癮治療是嗎...



    • 以上一切都是到處找資料看來的


  • Schick
  • 發問時間:2015-11-03 17:43:34
  • 律師 您好


    經過:同事A不知以何種方式將一臺不屬於他的筆電放在某個櫃子內(放置時間無從考究)


    剛調過去的新同事B在因緣際會下發現該筆電,並將其使用(發現筆電內的資料不屬於任何同事所有)後取走,再度調單位離開;


    因為無法確認是否為誰所有???,??所以同事B將該筆電原封不動(資料未刪、也未設置任何密碼)交給警察;


    經過一段時間後,警察真的找到失主並發還,但警察將B以竊盜罪函送...


    請問律師:B是否符合竊盜罪?B若真的要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一發現該筆電就可直接刪除資料或設置密碼佯稱為自己所有(因為該筆電有點年代了)!


    請律師撥空解惑~謝謝..感恩

  • 很害怕~救救我!
  • 發問時間:2015-10-19 02:57:13
  • 您好:
    我曾經一時意亂情迷的情況下和一個外國網友聊天,並且有深入交談,有曾經傳過裸照給他過!而現在我不想繼續跟他連絡了,而他卻威脅我要把裸照散布出去,如果不想要被散布出去,就必須繼續的傳裸照給他!
    請問我該怎麼辦呢?其實傳裸照給他只有一次,大約10張左右吧。我並沒有在裸照上面露臉,但是我還是非常害怕!
    我並沒有跟此外國人見過面,更沒有和他有任何的性關係
    我們之間是用臉書,LINE,SKYPE在聯繫的,
    在聊天的過程中,我並沒有透露太多詳細的個資
    我有想過要直接封鎖他,可是他直接威脅我,如果我把他封鎖,他就直接把我的裸照公開到網路上,我該怎麼辦? 


    由於這是跨國的案件,我不想把事情鬧大,更不想要讓家人和朋友知道,請問我接下來該怎麼辦?
    我十分的後悔,而且我有男友了,我真的不想毀了這段感情,我不知道這位外國人是在嚇唬我,其實是沒有留照片的,還是真的會做這件事。。。
    拜託各位給我意見!謝謝! 


    1、倘若照片沒有露臉,直接封鎖就好了嗎? 
    我印象中是完全沒露臉的,但我也不敢百分之百保證,假設如果有露臉,我該怎麼辦?
    如果我是單純臉蛋以及私密處分開,不在同一張照片裡面,這樣該怎麼做? 


    2、所以對方是未在境內的外國人,可能有刑事追究困難?他是義大利人,目前在日本讀交換語言。其實我看到您的建議先把他封鎖了,所有的聯繫管道都封鎖了,請問我還需要做什麼動作來保護自己呢?


    3、我並沒有透露我家人和男友的長相和個資,而他也不知道我住哪裡,不知道地址,甚至可能連我的本名都不知道,請問這樣他威脅我的機率大嗎?我該如何自保?

  • ShaoLung
  • 發問時間:2015-10-05 15:29:40
  • 您好,


    想請問一下,因為目前我正在進行一件著作權侵權的案件(我告對方),


    對方是未經由我同意就下載本人拍攝的照片,然後私自在上傳到對方經營的賣場來當產品目錄。


    不知道這樣的案件,若請您來打,費用大概是多少?


    被盜用的照片五張,五張原始檔案我都還有。


    另外,檢察官是有撤告的權力嗎?還是他能把刑事案件轉成民事?


    因為他一直告訴我他不會把此案件送出去,若真沒送出去我能提再上訴?或是要求更換檢察官?

  • dodo
  • 發問時間:2015-09-05 07:27:53
  • 我是母親非婚生子為從母姓戶籍上給人收養但從小與母親一同生活,出社會亦是我扶養而今母親已往生該如何辦理繼承問題

  • 阿德
  • 發問時間:2015-08-30 21:24:28
  • 82年政府土地重測,我家土地因凹凸不平減少了4.5坪,當初父親不知道能申請土地複丈,今年父親過世土地由我繼承,最近右鄰地要進行都更,建商寄信說我房子侵占他們的土地,他們有權強制拆除嗎??他們沒有重測,怎會知道我們占用坪數呢!


    左鄰地則因土地買賣而重測,測量結果跟82年重測不同,於是我花4000元申請複丈,可是測量人員還是同一位,結果也越測越少,這樣我家不是變更小了


    我到底該如何解決,有甚麼管道可以申訴呢???

  • fei
  • 發問時間:2015-08-06 11:35:06
  • 我是單親媽媽育有2個孩子 哥哥升國一妹妹升小一   孩子們跟生父姓(有認領)  我與孩子生父同居13年一直有實無名 直到去年一月辦了婚宴 禮金也全由男方收去 孩子生父遲遲不願和我公證 到了去年底11月中發現孩子生父外遇  並被孩子生父足出家門  南下找我姊暫時投靠 誰知道 3天後孩子生父傳line要求我把孩子帶走不然告我棄養(監護人是我) 當下我不是怕被告棄養 而是想念起我懷胎10月一手帶大的他們 我立馬北上接走他們  去年12月我與孩子生父一直電話聯絡 爭取撫養費  孩子的爸答應並承諾一個孩子一萬 (有錄音存檔和line簡訊為證) 在今年一月2月有按時給付孩子撫養費用 3月開始搞失蹤 換電話讓我找不到  並且四處毀謗我 說他有每月按時給付撫養費 是我瘋了! 我在上星期寄了存證信函給孩子生父 要求他給付著6個月他未付的撫養費 誰知道他也寄來存證信函 反咬我 說我攜子離家並要求我賠償他13年的付出 250萬 還有交出孩子的撫養權! 請各位律師幫幫我  我求助無門啊!我現在該怎麼做 能保住孩子 又爭取得到孩子們的撫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