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相關事宜
- 離婚:離婚是在配偶生存期間,通過法律手段解除婚姻關係的方式。一對夫婦在完離婚程序的過程中,都要面對各種問題,例如:贍養費、孩子的撫養權或監護權,以及夫婦間在財產上的分配。分居是離婚程序中一個重要的環節。 離婚亦有與死去的配偶離婚的先例,但現代社會已沒有這種需要。在天主教國家,離婚曾經是不被法律允許的。隨著各國修改法律,目前世界上僅有梵蒂岡和菲律賓不允許離婚的。 另一種解除婚姻關係的方式,是宣布婚姻為「無效婚姻」。在臺灣,中華民國民法第四編第二章第五節規範離婚。夫妻兩願離婚者,得自行離婚。但未成年人(未滿二十歲),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夫妻之一方,有特定異常情形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中華民國民法第四編親屬第九百八十三條不得與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姻親關係消滅後,包括離婚後,亦適用之。。
- 離婚的方式與離婚要件: 離婚方式有三種,一、協議離婚,二、裁判離婚,三、經法院調解或和解離婚。 (1)協議離婚:也就是一般所說的兩願離婚。如何使兩願離婚發生效力,應具備以下幾個離婚要件: 1要當事人有離婚的合意。所謂當事人有離婚的合意是指夫妻雙方有永久解除婚姻關係的意思。 2要以書面為之,且要有二人以上證人簽名。 3要夫妻雙方親自到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如果沒有去辦或由第三人去辦理離婚登記,就不發生兩願離婚的效果。 4如果是未成年人要離婚,必須要經過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才可以辦理。 (2)裁判離婚:又稱判決離婚。於夫妻雙方無法達成協議離婚時,而由其中一方向法院請求判決離婚之意思,法院認為有理由時,就以判決來解除夫妻間的婚姻關係。 離婚要件:裁判離婚須具備以下法定原因其中一種,才可提起: 1重婚。 2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3夫妻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者。所謂不堪同居之虐待,係指以身體上或精神上 不能忍受的痛苦,以致於無法繼續共同生活而言。 4夫妻之一方對於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受他方之直系親屬之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 5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所謂遺棄,指如夫妻之一方置他方不顧而離開法定住所或約定住所,或將他方逐出,均構成遺棄。 6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 7有不治之惡疾。惡疾係指於身體機能有障礙,而且為常情所厭惡的疾病,如痲瘋病、花柳病等;所謂不治,只要以醫學上認為不能在可預見之期間內期待治癒為已足,也不以絕對不能治癒為必要。 8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 9生死不明已逾三年。 10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11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是不是重大事由,由法院依客觀事實判斷是否達到無法維持婚姻的程度。同時因為民法對離婚仍採有責主義,所以如果難以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僅存在於當事人之一方(即應由某一方負責)時,則該當事人不能訴請離婚,只有他方得請求離婚。離婚免費諮詢網參見下文 (3)經法院調解或和解離婚:離婚要件:離婚經法院調解或法院和解成立者,婚姻關係消滅。離婚手續見後文
- 訴請離婚: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二條 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ㄧ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訴請離婚):1重婚。 2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3夫妻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者。所謂不堪同居之虐待,係指以身體上或精神上 不能忍受的痛苦,以致於無法繼續共同生活而言。 4夫妻之一方對於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受他方之直系親屬之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 5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所謂遺棄,指如夫妻之一方置他方不顧而離開法定住所或約定住所,或將他方逐出,均構成遺棄。 6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 7有不治之惡疾。惡疾係指於身體機能有障礙,而且為常情所厭惡的疾病,如痲瘋病、花柳病等;所謂不治,只要以醫學上認為不能在可預見之期間內期待治癒為已足,也不以絕對不能治癒為必要。 8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 9生死不明已逾三年。 10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什麼情形不可以請求判決離婚(不得訴請離婚)? 雖然具有以上判決離婚事由,但有權請求離婚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不得請求離婚: 1對於重婚及配偶與他人合意性交,事前同意者,不得請求離婚。 2對於重婚及配偶與他人合意性交,事後宥恕者,不得請求離婚。 3自知悉有重婚、配偶與他人合意性交之情事已逾六個月,或自其情事發生已逾二年者,不得請求離婚。 4知悉意圖殺害他方、因故意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之情事,已逾一年或自其情事發生後已逾五年者,不得請求離婚。
- 分居多久可以訴請離婚?我國離婚制度將有重大變革。立法院司法委員會昨天通過民法親屬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放寬「裁判離婚」要件,夫妻分居達三年以上者,將可向法院訴請離婚。離婚免費諮詢網參見下文 不過,為避免此種離婚可能對不願離婚的一方顯失公平,或對未成年子女顯有不利,新法中賦予法院「把關」的權限,法官若斟酌一切情事認為有維持婚姻之必要時,得駁回離婚之訴。 由於委員會中對這項分居三年得請求離婚的修正條文共識極高,未來進入院會二讀時,再修正的機會已極小,使得昨天的修正極可能就是未來離婚制度的變革方向。(離婚手續見後文) 分居多久可以訴請離婚:此次對裁判離婚的修正,除維持第一千零五十二條第一項所定「有責條款」,僅作文字修正外;同條第二項則引入歐美的「破綻主義」(或稱「無責主義」),規定「夫妻有難以維持共同生活之重大事由者,得向法院請求離婚;夫妻不繼續共同生活達三年以上者,亦同。」符合此「破綻事由」者,不論責任歸屬,夫或妻都可請求離婚。 除了修正裁判離婚的要件之外,新修草案還增訂夫妻因判決離婚時,僅能在離婚時起兩年內向他方請求損害賠償;對於離婚後的贍養費,則刪除現行限於「判決離婚」的規定,亦即協議離婚也可請求贍養費,並轉換舉證責任以保障情節特殊者的生活,且增訂贍養費的給付標準,使規定更為明確。 分居多久可以訴請離婚:依修正後的民法親屬編施行法第七條之一規定,新法經總統公布施行後,該法施行前所發生的事實,也可提起離婚之訴;例如,已經分居超過三年而仍持續分居的夫妻,在新法施行後即可適用。 分居多久可以訴請離婚:這項修法包括親民黨立委沈智慧等五十人、民進黨立委唐碧娥等卅四人及行政院會銜司法院所提,共三種版本,主要針對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二條所定裁判離婚要件進行修正。三個版本均主張增列「分居離婚條款」;但沈智慧版及行政院版均以五年為期,唐碧娥版以三年為期,最後決定以「分居三年」作為訴請離婚的要件。 轉載【2002/06/04 聯合報】記者林河名/台北報導(分居多久可以訴請離婚)
- 離婚手續: 1.協議離婚:當事人雙方。 2.經判決或法院調解離婚確定者,得以當事人之一方為申請人。 3.受委託人(兩願離婚者須有正當理由並經戶政事務所核准)。(離婚要件) 4.利害關係人(限於判決離婚無申請人時) ‧離婚手續-應繳附書件及注意事項: 1.離婚協議書或離婚判決書及確定書或調解離婚書。 2.國外離婚者,其書約須經我駐外使領館處或政府認可之機構驗證,協議離婚書經加註「符 合行為地法」之字樣者得單方申辦。如係外文者並應翻譯為中文經駐外單位驗證或經外交 部或法院驗證。如委託代辦時,授權書或委託書亦應認證。 3.與大陸地區人民離婚書件(含委託書)須經海基會驗證,法院離婚確定裁判須再經我法院 裁定認可。 4.協議離婚,雙方須同時到場申辦,以登記日期為離婚生效日。 5.當事人之戶口名簿、國民身分證、印章。 6.當事人最近二年內直4.5公分且橫3.5公分,以頭部及肩膀頂端近拍,使臉部佔據整張照片面 積的70~80%,正面照片一張。及工本費換發國民身分證。 7.證明文件應繳驗正本。 8.兩願離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向戶政機關為離婚之登記始生 效。(離婚手續) 9.未成年人離婚協議書須經其法定代理人簽章同意,但父母均已死亡者不在此限。
- 夫妻離婚後未成年子女監護問題 (1)原則:依協議由一方或雙方共同行使或負擔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 例外:未為協議或協議不成,法院得依夫妻之一方、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或依職權酌定之。 (2)改定監護: 1如果依協議不利子女者,法院得依請求或依職權為子女之利益改定。 2如果行使、負擔權利義務之一方未盡保護教養之義務或對未成年子女有不利之情事,為子女之利益,得請求法院改定之。
- 離婚證人:民法第1050條離婚證人相關規定--兩願離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向戶政機關為離婚之登記。其中兩位離婚證人之規定,在於確認離婚夫妻之雙方均具有離婚之意。離婚證人須具有完全行為能力,而離婚證人雖不限於作成離婚證書時或協議離婚時在場,但必須親見或親聞雙方當事人確有離婚真意,始足當之(最高法院六十八年台上字第三七九二號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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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新聞
- 婚姻生活/受夠老伴!美夯「熟年離婚」 【聯合報╱中央社/華盛頓3日專電】 2012.03.05 10:08 am 根據美國一項學術調查,超過50歲老夫老妻的離婚率,過去20年在美國快速增加。2009年每4對離婚夫婦就有1對超過50歲,比20年前增加1倍多。 鮑林格陵州立大學社會學教授蘇珊.布朗(Susan Brown)和台灣輔仁大學出身的學者林一芬所做的「銀髮離婚革命」調查顯示,在日本興起的「熟年離婚」潮已傳到美國,熟年女性追求自我實現,不願再忍受劣質婚姻煎熬,主動開口要求離婚。 根據美國退休者協會(AARP)於2004年進行的全美調查,40至69歲的離婚個案中,66%由女方提出。離婚三大原因中,27%因為丈夫發生婚外情,但大部分熟女要求離婚導因於其它因素。 美國嬰兒潮世代夫妻面對空巢期和難忍的老伴,對選擇離婚的熟女來說,一個人可以過得更好,相對於守著紅毯前「至死不渝」的承諾,把握未來的人生顯得更有意義。 研究結果預期,美國到2030年,高達80萬已婚熟年夫婦將走上勞燕分飛一途。熟年離婚的社會趨勢,使得單身熟年人口增加,進而帶動「熟年約會」的熱潮。 面對人生還有25至35年漫長路途,訴求後成年市場的約會網站應運而生。美國去年以50歲以上為目標市場的約會網站數量增加一倍,離婚後的熟年男女不愁找不到約會對象。 你今天「林來瘋」了嗎?林書豪神奇表現不斷,漏看就可惜了! 【2012/03/05 聯合報】
- 離婚高發群80後 主因:心智欠成熟缺乏寬容責任感 2012年02月27日 10:26:44 來源: 西安新聞網-西安晚報 在剛剛過去的龍年情人節裏,許多80後新人選擇在這一天領取結婚證,讓甜蜜的愛情有個新的開始。然而,根據全國婦聯公布的《中國和諧家庭建設狀況問卷調查報告》統計數據顯示,80後離婚率高達20%~30%。其中,非原則性問題離婚者人數眾多,有因為丈夫沉迷網絡分手的,有因為家務活分配不均分手的……固然,離婚是基于對于婚姻質量的更高要求,但是,80後強烈的個性,價值取向的多元,家長的過度寵愛等原因使得他們的婚姻之路似乎更加曲折,令人迷茫—— “雖然有些難過,不過並不後悔。”家住未央區的王霞今年23歲,原計劃今年2月份舉辦婚禮。1月份的最後一個周五她同未婚夫領完結婚證,周末在酒店因為婚宴訂餐問題兩人大吵一架,周一兩人就毅然辦了離婚證,這讓婚姻登記處的工作人員錯愕不已。記者見到王霞時,她說:“自己就是擔心家裏大人接受不了,但說到底,這是我自己的事”。目前她還沒有告訴家人自己已經離婚,只說有些問題,婚期無限期延後。 據了解,從2002年開始,我國離婚率已經連漲9年,80後離婚現象突出。去年西安全市共辦理結婚登記9.58萬對,協議離婚1.62萬對,這些離婚者中,80後佔了很大一部分。記者在西安市灞橋區婚姻登記處做了數據統計,今年一月份這裏共辦理離婚案120對,其中80%都是80後的年輕人。 80後說離就離 都是從自己出發,幾乎不考慮他人感受 “說離就離,完全不像一些三四十歲的人要考慮很多”。灞橋區婚姻登記處主任劉榮表示,幾乎沒有人考慮大家庭,都是從自己的角度出發,心態很灑脫。據調查,在各個年齡段中,80後離婚率明顯呈上升趨勢。劉榮的總體感受是,很多80後尚未完全擺脫孩子心智,加之缺乏婚姻生活中必要的寬容與忍讓,一旦出現矛盾,“離婚”牌就會被輕率地甩出。劉榮表示:“說實話每次遇到新婚不久的年輕人辦離婚,我們都會進行調解”。由于簡化了辦理離婚手續的過程,只要證件齊全,雙方到場就可辦理登記,雖然沒有調解的義務,但工作人員還是會請當事人認真考慮一段時間再做決定。 劉榮舉了這樣一個例子,有一對年輕夫妻結婚一年半,孩子剛半歲,由于婆婆幫忙帶孩子、做家務,家中大事小情一一插手過問,妻子覺得一點個人空間都沒有,于是夫妻商量好要離婚。“當時來辦手續時能感覺到賭氣的成分在,簽協議時兩個人都說要孩子,並會全權負責,不用對方插手”,劉榮覺得這真是耍孩子氣,只考慮自己,沒人替孩子想想,她對比說,一般牽扯孩子的離婚案子,60後、70後的人就會比較慎重,將何時探視孩子、如何探視、怎麼對孩子解釋說明等問題商量好,盡量讓孩子在成長中不缺失一方的愛。 記者在碑林區婚姻登記處門口見到了王成林夫婦,兩人相互攙扶著,神色擔憂,原來他們並不是為自己,而是懷疑剛剛結婚3個月的女兒已經離婚,想來婚姻登記處問問。“工作人員說屬于個人隱私,不能透露,可我們著急啊,還是想等下午再多問問”。王成林的女兒今年23歲,一個月前因為小事吵架後,一個人回單位住,對此,王成林很生氣:“當著我的面就說大不了離婚,這不是胡鬧麼?現在的年輕人對家庭沒有概念,將離婚挂在嘴邊,關心自己多過關心整個家庭。” 80後閃婚多 婚前相處時間太短,婚後矛盾多 “從登記情況發現,近來80後獨生子女離婚數量成上升趨勢”。灞橋區婚姻登記處工作人員介紹,“80後”閃婚情況多,由于婚前相處時間太短,婚後自然矛盾多,從而導致離婚。 27歲的周琳琳2011年12月才舉行了婚禮,可現在已經離婚了,距離領結婚證時間不過3個月,記者見到她時,她說自己這段時間瘦了10斤,和婚紗照裏幸福的新娘判若兩人,原因就是為了在誰家過年,“我前夫家在藍田農村,過年本打算待10天,但回去後生活習慣受不了,2天後我就堅決回了自己家,我前夫特別不理解,我回家後他不斷地打電話給我家所有人讓我回家,鬧得兩邊都不得安寧,折騰得沒過好年,我實在受不了了,過完年就決定離婚,前兩天剛辦了手續”。周琳琳的博客上還甜蜜地記錄著自己戀愛時的各種美好時刻,她無奈地說:“我還是個心理咨詢師呢,都鬧不明白怎麼好好的兩個人會這麼容易被現實打敗?” 28歲的劉玲離婚4年,女兒5歲,記者遇到她時,她正準備接孩子回家。回憶當時離婚,她覺得實在是鬧劇,“兩個剛從學校畢業的人無法適應婚姻這種相處模式,心智不成熟,又不會忍讓,吵吵就離了。說實話,那個年紀更適合談情說愛,現在回想起來,我們都把婚姻當成了戀愛,離婚不過是分手,想的太簡單了”。現在,劉玲一個人帶著女兒,她說:“經歷過一場不成熟的婚姻後,如果再有一段新的婚姻,我有信心做得很好”。 80後離婚高發 缺乏寬容、忍讓和責任感是主因 心理咨詢師王旭紅表示:80後獨生子女成為城市離婚高發人群,心智欠成熟,缺乏忍讓、寬容和責任感,是造成80後離婚率高的主要原因。 “嫁給他之後一直跟他父母住,他媽媽不懂得尊重別人隱私,總是門都不敲就直接進我們的屋子,我要搬出去住,他死活不同意,我說那就離婚。我爸也說,大不了讓我回家來,他來養孩子,有了家人支持,我二話不說就離了”。1986年出生的蘇琳,在龍年春節前毅然離婚,帶著2歲的女兒回了江蘇父母身邊。 2010年王心悅和程剛結婚時,兩人都剛滿24歲,結婚後和男方父母同住,現已離婚半年,讓王心悅疑惑的是,明明什麼都不用操心,也沒有什麼經濟壓力,反而覺得婚後並不幸福。王心悅說:“家裏幾乎所有的家務老人都包了,孩子出生後,也主要是老人在帶,程剛有段時間工作不順心,跟誰也沒說就辭職了,一回家就打遊戲,連孩子都不怎麼理,什麼也不顧,時間長了,我就覺得特別無聊,加上他打遊戲半年沒工作,一氣之下就離了”。 缺乏家庭生活的參與感,這是王心悅最大的感觸,她分析說,我們都沒找到結婚後自己的定位,也沒有共同奮鬥的目標,“房子、車子、孩子父母都全權保障了,我們除了自己上班外,幾乎沒有需要兩個人商量解決的困難,總是父母就直接決定了,我覺得我們的心態都還是‘孩子’,沒有壓力,似乎也就缺乏了奮鬥的激情”。裴諭新認為,這正是父母過度操持的弊端,70後夫妻要齊心協力地去面對婚姻中本該自己解決的問題,比如房子車子孩子,共同奮鬥有利于鞏固夫妻關係,“很多80後結婚一兩年,有的生完孩子就離婚,因為大不了回家住,沒有多少後顧之憂啊”。劉榮的看法是,這是因為許多“80後”從小由父母包辦一切,經濟上又嚴重依賴父母,父母也較多地參與到“80後”的婚姻生活中來。 80後離婚外因 父母寵愛過度,影響力太大 “80後離婚,父母的影響力太大了。”研究婚姻問題多年的社會學者裴諭新認為,80後離婚除了自身缺乏責任感外,還有一個重要的外因就是父母的影響力很大,相比較于60後、70後,80後經常被父母意見左右。80後的離婚比例大于70後,裴諭新在廣州做過的20人小樣本調查中,20~30歲之間結婚人數達到六成,離婚人數又佔其中的一半。記者在西安做的調查顯示,80後的身邊幾乎都有同齡朋友離婚的例子。 “在80後的成長過程中,父母處處呵護,得到了大量親情的年輕人,以致于失去小家庭,感情也不會太受傷害,這使得年輕人將離婚看得不太重”,裴諭新認為,父母的影響力還體現在“寵愛過度”,使得80後習慣性地以自我為中心,婚後依然如此,導致家庭矛盾升級,甚至以離婚收場。 劉榮對此很有感觸,她介紹,不同于60後和70後的離婚案,80後年輕人離婚時爹媽大多跟著,有的甚至是父母來幫著咨詢離婚問題,當事人倒好像沒事似的,對其進行調解勸和時,個別父母態度比子女更堅決,要求必須離。 80後婚姻 認真負責是關鍵,對未來有清晰規劃 離婚對你來說打擊大嗎?西安18位有過離婚經歷的80後中,選擇“不算多大,以後進入婚姻時會更加謹慎”的有14位,選擇“打擊很大,目前不太想再次進入婚姻”的有3位,周琳琳從這次的離婚經歷中,總結了很多,她把自己的經歷一點一點地在網上直播了出來,“目前我工作比較順利,加上在家住,生活上似乎又回到了單身的時候,父母張羅著給我相親,心情恢復得還好”。 “平心而論,婚姻給男人帶來的好處始終勝過女人。我覺得自己年齡雖然夠了,但離結婚的成熟心態還是很遠,與其早早進入婚姻,草草收場,不如先讓自己成熟起來”。西安市南郊某大學社會學係研三的學生周雲麗覺得,80後普遍信奉“沒有你,我也可以過日子”。26歲的她剛剛婉拒了男友的求婚,原因就是,單身的生活十分愜意,婚後擔心會有刷不完的碗、洗不完的衣服,怕生活忙碌得讓人難以喘息。 “一定要有一個認真負責的態度,對于未來有著基本清晰的規劃”,這是劉榮對于即將步入婚姻的年輕人的建議,她表示,如今各種各樣的婚姻形式都能見到,有年齡相差二三十歲的,或是迫于家庭壓力快速相親,草草結婚,這些都是將來婚姻生活中的隱患,應該慎重考慮,她希望年輕人不要過于看重物質,出于對未來的長遠考慮,她表示:“不論如何,感情才是進入婚姻的先決條件”。(文/記者 張瀟 實習生 王倩南 尚亞玲 圖/記者 王燕)
- 研究顯示男女DNA中或都含有“離婚基因”2012年02月27日 08:57:57 來源: 廣州日報 人們過去往往把現代社會不斷攀高的離婚率歸因于經濟和科技的發展使人們的社交圈子變得更廣闊,從而對家庭和婚姻的觀念逐漸淡漠。科學家們如今通過研究給出了新答案:這有可能因為女性DNA中的“離婚基因”在起作用。 據英國媒體報道,來自瑞典的一個科學家小組首次鑒定出女性體內的“離婚基因”,擁有該基因的女性在婚姻中更易和伴侶爭吵,也較難對另一半保持忠誠。 女性: 或源于催產素變異 本報訊 該項研究由斯德哥爾摩卡羅林斯卡醫學院的生物學小組完成,該小組檢測了超過1800名女性的DNA,並調查了她們的伴侶。參與研究的情侶或者已婚,或者同居,在一起的時間都超過5年。 研究發現,體內攜帶“離婚基因”的女性一般較難與他人保持親密關係,也較難步入婚姻的殿堂。即使結婚了,她們和那些不攜帶該基因的女性相比,維持和諧穩定婚姻的可能性少50%,而她們的另一半也通常覺得不幸福。 對此,該研究小組負責人漢斯‧瓦倫木解釋說,“離婚基因”是催產素受體基因的變異。催產素不僅是女性生產和授乳時分泌的激素,還是人與人之間親密的關係的起源,戀人們之所以會渴望擁抱親吻正是由于催產素在起作用。如果女性不能正常生產催產素,她們也很可能不能和他人,包括父母、伴侶、朋友以及孩子,保持正常的良好的關係,甚至還會導致孤獨症。 漢斯說: “我們找到了催產素在影響人類配對規律中的證據,不同的催產素受體會讓女性與他人交往中有不同的表現。” 男性: 或因“離婚基因”作祟 本報訊 早在2008年,科學家就在男性身上發現了“離婚基因”,這項研究同樣是由瑞典斯德哥爾摩卡羅林斯卡醫學院的研究小組完成的。該項研究認為,這種“離婚基因”會影響大腦,增加男人對妻子不忠的傾向,從而大大提高夫婦婚變的風險。 研究發現,其中一種名叫“334”的變異基因,只在男士體內發現。含有這種變異基因的男士,婚姻出現危機的比率比其他男士高出兩倍,而他們與另一半維係關係的質量指數也較低。 專家說,每個人的腦部都有一種很活躍的基因,會決定一個人的社交行為、與伴侶維係關係或追求性方面的滿足。不過,一些男士體內出現基因變異,令大腦接受錯誤信息。 這項研究結果的報告發表在《全國科學院期刊》上,報告認為該項研究有助于科學家將來研制出專門針對這種基因的藥物,說不定可以挽救很多瀕臨破裂的婚姻。 “偷情基因”使人外遇? 4年前,英國也有類似研究,認為女性的“紅杏出墻”和基因有關。研究人員發現,女性雙胞胎中,如果其中一人曾對配偶不忠,另外一個約有55%的幾率也有類似情形。不過,這或許是由于都有喜歡冒險性格的基因。 美國波士頓大學的研究人員也比較過雙胞胎的婚姻狀況和離婚率。他們通過對8000對男性同卵雙胞胎(有相同的基因)與異卵雙胞胎的比較,發現前者比後者更可能有相同的婚姻狀態。研究者因此懷疑,離婚也許受到基因的影響。 波士頓大學離婚和基因關係研究的主持人雷楊博士解釋,基因對離婚的影響,其實是透過某些含有基因的行為或疾病進行的——這些疾病和行為比較容易引起親密關係的衝突,例如,藥物濫用、憂鬱和酒癮,“幾乎任何一種心理病態性疾病,都會讓婚姻變得更難維持。”
- 珍惜老伴過幸福晚年 2012年03月16日 10:57:27 來源: 生命時報 一對含辛茹苦幾十年的老夫妻,在孩子們成家立業、一家人可以盡享天倫時,卻要分道揚鑣;一位與老伴共度了大半輩子的八旬老翁,對一名50多歲的老太太一見鐘情,向老伴提出離婚…… 英國最新公布的統計數據顯示,從2007年至今,60歲以上老人的離婚率持續上升,是該國家唯一一個離婚率上升的年齡層。美國《華爾街日報》同樣報道,超過50歲的銀發夫妻離婚率,20年內在美國快速增加。“銀發離婚潮”,衝擊著老人的生活和婚姻,甚至有專家表示,這一現象是“一次重要的社會革命”。 對于這樣的老人,很多人感到難以理解。事實上,老人退休後,心理上的失落感、生活圈子的縮窄,都容易成為家庭矛盾的導火索。他們變得情緒暴躁、多變,在家“橫挑鼻子豎挑眼”,甚至互相指責,導致感情出現裂痕。另一方面,有的老人過去是因為包辦婚姻走到一起,曾經的矛盾和不適應又被動蕩的生活所“耽誤”,因此,在“責任盡了”之後,感情也就走到了盡頭。 但是,“少年夫妻老來伴”,老年人追求高品質生活質量、不願“將就”的思想無可厚非,可若因為一些小矛盾,衝動決定,則可能失去身邊的幸福。對于老人來說,首先,要珍視相伴的可貴。告訴自己,這份幾十年風雨同舟的陪伴和默契,是其他人無法替代的,也是排遣孤獨的良方。其次,適當調整雙方相處的模式。年老之後,要盡量忽略掉外表等外在的因素,相互之間更多融入親情的成分,支持、愛護、理解和包容身邊的老伴。最後,可以在互相尊重的前提下,做一些彼此喜歡、但以前沒有時間去做的事情,比如四處旅行、種花養鳥等,在這個過程中進一步交流情感,回憶往昔的美好。 (首都醫科大學心理學教授 楊鳳池) 第二十五條 申請商標專用期間延展註冊者,應於期滿前一年內申請。前項申請之核准,以該商標註冊指定商品內實際使用之商品為限。其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核准:一、有第三十七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八款情形之一者。二、申請延展註冊前三年內,無正當事由未使用者。但有聯合商標使用於同一商品,或商標授權之使用人有使用者,不在此限。
- 離婚喪偶外配歸化 門檻擬放寬 〔中央社〕行政院會今天通過「國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草案放寬喪偶或離婚外配歸化中華民國國籍規定。若需撫養我國籍子女,歸化要件中合法居留門檻將比照外配,由現行5年縮為3年。 行政院長陳冲上午在院會表示,「國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已列為行政院急需立法院在第8屆第1會期優先審議通過的急迫性法案,請內政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黨團溝通說明,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修正草案規定,考量喪偶或離婚後的外國人或無國籍人,對其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的中華民國國籍子女,承擔教養責任並善盡為人父母職責,增訂歸化要件與婚姻關係存續中配偶相同的規定。 內政部戶政司長謝愛齡指出,草案放寬離婚或喪偶外配申請歸化中華民國國籍的門檻,前提是有中華民國國籍子女需要撫養,並須有外僑居留證;若符合條件,歸化要件中合法居留門檻,可比照婚姻存續的外籍配偶,由現行法律規範的5年,縮短為3年。
- 離婚率激增 婚姻保險大賣 【新華社】近年來,隨著離婚率激增,中國內地以「保衛婚姻」、「捍衛愛情」為名的保險推陳出新。 根據中國民政部統計數據,中國離婚數從一九七八年的二十八點五萬對躍升至二○一一年的二百一十一點一萬對,三十年間增長六點四倍。二○一一年,平均每天有近五千八百對夫妻的婚姻解體。 中國婚姻家庭研究會理事、廣東社會學學會副祕書長鄭晨認為中國近年來離婚率走高,激發了女性對未來生活保障的擔憂,「女性對婚姻本身的不安全感增大了」。鄭晨分析,在婚姻市場上,離婚對男性和女性的影響程度是不同的。與男性相比,女性離婚後再婚的難度較大,離婚率的上升促使女性更有危機感去尋求「婚姻保險」等額外的救濟。 「萬一婚姻解體,至少可以在經濟上留有一些保障」,「婚姻保險」正是以「保護婚姻中的弱者」的名義誕生的。 去年八月,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釋規定,婚前夫妻購買的不動產應歸產權登記方所有,婚後父母為子女購房屬個人財產,而不是夫妻共同財產。在很多人眼中,此項規定客觀上剝奪女性離婚時參與分割房產的權利,使妻子喪失對丈夫的重要制衡手段。《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釋頒布實施一個月後,號稱國內首款女性專屬婚姻保險的「紅玫瑰」即高調宣布上市開賣。 業內人士指出,這些「婚姻保險」產品其實並不以婚姻長久作為保險標的,而只是以婚姻的名義設立的常規壽險或分紅險。「婚姻保險」其實並不能保障婚姻美。雖然如此,人們依然從「婚姻保險」熱潮中讀出了一些積極的信號。 長期從事「女性與理財」交叉研究的南京金陵女子學院會計學副教授熊筱燕認為,「婚姻保險」是女性參與家庭理財的一種有效方式,婚姻保險走俏表明中國女性的財富管理意識崛起。「通過婚姻保險,女性更主動參與了家庭理財,不再單純依賴婚姻中的男性一方來獲取生存的資源,一定程度上表明女性的經濟自主性在提升。」鄭晨說。而已經享受到「婚姻保險」的全職太太錢雅嫻計畫著,在結婚紀念日那一天和結婚七年的丈夫攜手前去領取第一筆保險分紅。「婚姻保險也許不是婚姻的守護神,但的確可以充當已婚女性的減壓器。」錢雅嫻說。
- CIA特工另一半沒安全感 離婚率高 【台灣醒報╱記者柳天時╱台北報導】 2012.03.15 01:58 pm 美國中央情報局(CIA)一向予人神秘之感。CIA特工的生活與工作似乎也與神秘、刺激分不開。然而美國媒體深入報導顯示,正是因為這種神秘,使他們的婚姻生活充滿壓力,離婚率出奇的高。華盛頓郵報今天大篇幅報導CIA幹員們的婚姻悲歌,幾乎用了兩個版,標題是:「特工對配偶(Spy vs. Spouse)」。 華府近郊一起離婚案,是郵報這篇深入報導的切入點。這對夫婦結婚5年,先生是CIA特工。做太太的說,5年來,她始終沒有安全感,因為她不知道先生交往的是些什麼人,不知道那些朋友到底為什麼和他們來往,不知道哪些人是信得過的,她也從來沒有建立穩妥可靠的社交網路。 由於缺乏互信,夫妻時起勃谿,最後訴請離婚。也正因為兩人告上了法庭,彼此毫無掩飾的相互指責,才使外界約略知悉CIA夫妻的艱難。 試想,一通電話打到家裡,來電是女的。先生手持聽筒,避到書房接聽。一講就是一個多小時。來電者是誰,電話裡講些什麼,先生絕口不提,做太太的心裡怎麼想? 最嚴重的狀況,是配偶可能永遠不知道自己的另一半到底在做什麼。有時候知道他出差了,但是去哪兒,幹什麼,見了什麼人......問了半天,不但沒有答案,反倒惹得另一半冒出一句:「從結婚開始,我就告訴過你,我的工作很特別......。」 CIA了解這個情況,所以設立了家庭諮商部門。但是夫妻之間的事,有時不是「諮商」就能解決的。有位做太太的說,她先生有次吸收線民,準備與之見面,請她帶著孩子也去,從旁觀察。事後她有諸多疑問,卻得不到答案。其中一個疑問是:「我這樣做,是不是幫CIA做事?CIA是不是應該付我酬勞?我是不是應該先受訓?」 有的CIA探員處理的較好。例如有一位說,任務內容當然不能告訴妻子,但他總會讓妻子知道點大概,「總不能什麼都瞞著她吧」。他有時要妻子與他一道前往某些場合,他與對手打交道,讓妻子從旁觀察,說不定也讓妻子與對手的妻子打交道。回到家,兩人核對彼此的觀感。這種情況下,婚姻的問題就比較少。 也有的部門做法更積極,例如把特工的妻子請到單位裡來,教她們發射火箭、投擲手榴彈。讓她們經由實地參與這種刺激(與危險),更加體諒夫婿。 美國軍人的離婚率,美國國防部有詳細的統計數字。歷年來共有將近80萬對夫婦離婚,而去年離婚的是2萬9千多對。可是中央情報局幹員的離婚率如何?沒有統計。 一位在CIA工作了20多年後退休的單位主管說,他曾請教局裡的人事部門,結果發現CIA外勤部門的離婚率「高得驚人(astonishingly high)」。
- 台2011年日均156對夫妻離異 高齡離婚者大增 沈子涵/整理 中新社報導,2011年臺灣各地掀起“結婚潮”,但即使在浪漫的婚育氣氛中,仍有很多夫妻不願當“百年怨偶”。據台灣主計處資料顯示,2011年高達5.7萬多對夫妻選擇離婚,等於平均每天有156對夫妻“一拍兩散”。較特別的是,中壯年齡層離婚率大幅攀高,50至64歲的離異人數,較10年前增加超過兩倍。 依主計處統計,去年台各地累計50歲以上離婚總數,由前年139.1萬,飆破140萬來到144.3萬人,占總人口數7.32%。 值得特別注意的是,高年齡層發生離婚率的狀況,有逐年“顯著”攀升跡象。根據內政部門以男性為例的統計指出,雖然最容易離婚的年齡層是介於35至49歲,但50至64歲的離異人數(每5年為一個統計間隔),卻較10年前多出2至3倍。 臺灣中央大學英美文學系教授何春蕤分析,高離婚率的主要原因與婦女受教育、工作機會的提升,以及個人主義的盛行有關,而社會也對“離婚”逐漸看淡,不會給予特殊眼光或指指點點。 高年齡層、離婚率的攀升,何春蕤認為,從某種角度來看未必負面,它突顯民眾普遍對婚姻期望、品質提升了,何春蕤說:“若經朝夕相處後,認定婚姻是坨‘狗屎’,絕對不會忍耐吃下去”,與過去奉父母之命、另一半外遇還忍辱偷生的婚姻態度,已有截然不同的處理方式。 將時間回推至1977年前,台各地離婚數從未破10萬人,粗離婚率(簡稱離婚率,當年離婚對數除以總人口)都維持在0.55‰以下。 若與亞洲相鄰地區相比,臺灣繼2006年以離婚率2.83‰,高居亞洲第一後,近年來仍維持高離婚率的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