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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登載不實

  • 小牛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5-10-23 11:34 
  • 文章人氣:10
  • 個人積分:26
  • 您好:

         社區管委會財報實收管理費小於應收管理費,管委會以收到的管理費支付某些費用(可能是公可能是私,也有可能保全也參與肯定知情)之後再將剩余款存入社區戶頭,再根據存入金額製作財報,此行為業務登載不實之主客觀構成要件是否該當?且於知情後非但不處理,還試圖利用區權會強迫大家輪職委員並排除已擔任過之人,對於管理費遭侵占支字不提,欲轉風險與不知情的人,請問其行為會成立背信嗎?有關財報部分需要會計師查核嗎?告訴人可以自行製作嗎?謝謝。

  • 高維志 (高維志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5-10-23 12:15 
  • 文章人氣:0
  • 個人積分:17484
  • 律師評價:2166 │ 律師證號:107臺檢證字第14362號
  • 您好,本律師處理過非常多社區管委會財務不法、業務登載不實及背信相關問題,經驗豐富

     

    1、管委會或主委如明知實收與應收管理費不符,卻將部分款項挪用支付特定費用後,再以剩餘金額製作財報,使財報內容與實際收支不符,主觀上有明知不實而登載之故意,客觀上有登載於業務上作成之文書並足生損害於他人,確有涉犯業務登載不實之虞,另不實財報持續使用亦可能涉及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

     

    2、管委會成員若明知管理費遭不當挪用或侵占卻刻意隱匿不處理,甚至操作區權會輪值制度排除知情者、規避究責,使社區受有財產上損害,恐涉及背信罪之構成要件,另挪用管理費部分亦應檢視是否成立侵占罪,均屬刑事責任範疇,另區權會強迫輪值、排除特定人之決議若違反規約或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亦可能構成決議無效或得請求撤銳之民事爭議。

     

    3、建議先向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或監委要求調閱完整單據及會計師查核報告,財報如涉及金額重大,依法可要求委託會計師查核簽證,非管委會或告訴人可逕自製作替代;若管委會拒絕提供資料或持續隱匿,建議及早蒐證並提出刑事告訴(業務登載不實、侵占、背信)及民事求償,以保障全體住戶權益。

     

    4、如果需要協助捍衛自身權益,可以來電0988679260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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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維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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