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房子是登記在我和我大伯名下,最近大伯拿了他的產權去跟高利貸借錢,想問一下若到時我大伯沒辦法還錢,這樣我的權益是否會受損,例如:到時房子歸高利貸公司所以,若他們提要賣房子,我們不賣會怎麼樣嗎?
首先你的權益不會受損,但是如果還不出錢來的時候,這個持分的部分就會被拍賣,而拍定人有權利提起「分割共有物」的訴訟;但是如果你大伯的持分已經被拍定時,你可以依民法824條行使優先購買權,也就是以同價格優先購買;如果你沒有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話,這樣拍定人可能會提起「分割共有物的訴訟」,也就是這個房子有可能被全部拍賣,拍賣後,你可以拿到屬於你持分部分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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