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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肇事逃逸私下和解的問題 !

  • 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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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8-05-13 15:36 
  • 文章人氣:517
  • 個人積分:26
  • 大家好,

    我先生於二個月前的晚間,在桃園騎車被後面汽車突然撞倒。對方下車與我先生坦承他有喝酒,起初交給我先生二個證件說有誠意要處理,說去找朋友幫忙,然後就逃走了。我先生短暫昏迷後送急診醫治,幸好是皮肉傷與機車外殼受損,請假數日、復健數周後始痊癒。我們也至警局做了筆錄,警方當初建議我們告對方肇事逃逸,不要私下和解,並暗示對方有前科,也調閱監視器、指認兇手。

    過了一個月,我接到那位嫌犯的電話,他告訴我他想要私下和解,我告知警方建議不能私了。之後,我先生瞞著我與他聯繫,告知已與對方以一萬元達成私下和解共識,但沒有立下任何形式契約。我覺得金額太少,我先生說因為一來他是公職不好生事,且現在我們忙著搬家、裝修房子、與工作,實在沒空再告到底,且對方真的沒有錢,當初只有開二千元,一萬元還是他談很久才達成的共識,我想也好,就沒有追究。


    過了一個月後,前幾日收到法院的來函,檢察官發函本周五要第一次開庭,應是問我先生事情始末,我本與先生已有了共識,收到一萬元就要在法庭那請求檢察官說要回歸正常生活、和解終了,不想再請假出庭。


    但今天早上,該名嫌犯打電話給我,毫不客氣的要我先生接電話,並且說沒收到匯款簡訊(當初我先生有將匯款資料以簡訊通知他),原來,他這一個月來都沒有匯錢,我先生感到他完全沒有悔意,也不珍惜給他的最後和解機會,想在本周五與檢察官告知其惡行,不願和解了。


    因為該嫌犯屢屢打來,口氣輕蔑,欺負我們是善良百姓,有鑑於此,我打給我一位親戚,他是中部的黑道邊緣。我親戚說,願意幫忙打電話給對方,好好跟對方說,看要如何溝通處理(只是協助溝通沒有別的惡意或勒索對方),而我們也拿他沒轍,我也認為以君子方式處理效果既然不彰,何不讓其他人去溝通,也不想再接到對方的電話騷擾(對方有一堆手機號碼)。


    但我先生認為,我這個請親戚去溝通的建議在開庭前有恫嚇之嫌,不妥。但我認為是要保護自己,讓對方知道我們也不是好欺負,不是拿起電話想打就打,想掛就掛。再來,如果我親戚與對方溝通好,對方願意誠摯道歉,並立即匯款一萬,也許能夠簽訂和解書,周五就能呈給檢察官希望達成和解,我們就不奉陪繼續台北返桃園屢屢上法庭。但我先生認為,即便是達成彼我和解,還要依法繼續陪他上法庭,不可能因為這個私下和解就能脫離這些糾葛。
    我現在有點被搞迷糊了,請問,我找人與之溝通有問題嗎? 如果我們呈草擬和解書,是否檢察官能讓我們和解全身而退?嫌犯自己繼續跑法院流程?


    真的很倒楣,請各位律師給一個寶貴建議。謝謝。

  • 吳于安律師 (吳于安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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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8-05-14 09:10 
  • 文章人氣: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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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3 │ 律師證號:(104)臺檢證字第12214號
  • 你好:

    私下和解並沒有簽立所謂的〝和解書〞,

    通常程序上的和解是一定要簽立和解書(對自已及對方都是一個保障),

    一旦簽立和解書就不能再對對方提起刑事訴訟。

    對方也要依照和解書內容給付賠償。

    需要更進一步了解細節, 才能給更精確的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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