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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再議的時間??

  • haos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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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4-25 11:00 最後編輯日期:104-04-25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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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請問申請在議的時間是七日內,是否遇國定假日延後計算?

    例如今年3/30收到判決書,4/3-4/6四天國定假日,我4/8親自送到地檢署

    這七天內我還跑去地檢署服務台詢後是否會延後,服務人員說會延後

    我是想問七天內是以工作天計算,還是以天數計算遇假日順延一天

    誰可以幫我解答,謝謝

     

     

     

  • 陳俊溢 (陳俊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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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4-30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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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從收到的隔日算第一天,末日如果遇到星期日或國定假日等休息日,則以該休息日的隔一天為末日。比如說你是3/30日收到,3/31日算是第一天,第七天是4/6日,但是由於4/6日是星期日,所以末日為4/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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